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参与表决。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8月2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15时。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公司在内蒙地区成立坑口运销公司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在内蒙地区成立坑口运销公司,注册地址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注册登记事宜。新成立公司的名称、营业范围等具体内容以实际工商注册登记核准为准。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2.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办法》的议案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3.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办法》的议案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4.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办法》的议案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5.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办法》的议案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