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移动办公平台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党彦宝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