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70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4年8月1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24年7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68)。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16日(星期五)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8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
8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9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199号公司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二)提案内容
上述议案经2024年7月29日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 |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式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8月15日9:3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199号公司办公楼证券管理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于2024年8月15日17:00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见附件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以传真或其它方式送达至本公司证券管理部。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洁电话:0791-88106200联系人:尹思悦电话:0791-88109899传真:0791-88106119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见附件。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2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0899
2、投票简称:“赣能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第1项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8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下午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2024年8月16日召开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决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单位(个人)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请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均为无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1、请填上以您名义登记与本授权委托书有关的股份数目。
2、本授权表决委托书的每项更改,需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本授权表决委托书须由公司股东或公司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为一公司或机构,则授权表决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或机构印章。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 |
4、本授权表决委托书连同通知中要求的其它文件,最迟须于2024年8月15日17时前传真或送达至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199号公司办公楼证券管理部。
5、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授权表决委托书、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通知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文件。
6、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
证券帐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为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A股股份的注册持有人,兹确认,本人愿意(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24年8月16日举行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签名:
(盖章)
2024年 月 日
附注:
1、请填上以您名义登记的股份数目。
2、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2024年8月15日17:00之前传真或送达至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199号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现场登记无须填写本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