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当日通过电话及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紧急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江金先生主持,杨江金先生于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就紧急通知的原因进行了说明,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管理需要,选举公司总经理周剑峰先生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