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4-057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已于2024年7月30日向全体监事发送会议通知,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陈敏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058)、《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059)。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6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经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含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为59万元/年,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一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及《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专项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061)。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