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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4-058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吉大正元 | 股票代码 | 003029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泉 | 成甜甜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6号中航科技大厦4层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6号中航科技大厦4层 | ||
电话 | 010-62618866-6858 | 010-62618866-6858 | ||
电子信箱 | ir@jit.com.cn | ir@jit.com.cn |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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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16,880,189.18 | 261,930,750.26 | -17.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1,187,775.10 | -32,148,299.64 | 2.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3,951,106.72 | -33,552,723.74 | -1.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5,646,056.33 | -170,407,842.61 | 38.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18 | 11.1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18 | 11.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5% | -2.40% | -0.0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721,394,294.76 | 1,871,299,347.99 | -8.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259,487,160.65 | 1,186,759,932.36 | 6.13% |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1,49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于逢良 | 境内自然人 | 10.75% | 21,055,886 | 21,055,886 | 不适用 | 0 |
吉林省博维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69% | 20,937,500 | 0 | 质押 | 17,000,000 |
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36% | 20,300,000 | 0 | 不适用 | 0 |
吉林省英才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10% | 10,000,000 | 0 | 质押 | 10,000,000 |
赵展岳 | 境内自然人 | 4.08% | 8,003,100 | 0 | 不适用 | 0 |
吉林省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08% | 8,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北京中软联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7% | 7,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潘叶虹 | 境内自然人 | 1.36% | 2,660,000 | 0 | 不适用 | 0 |
SUN GUIPING JUDY | 境外自然人 | 1.24% | 2,427,600 | 0 | 不适用 | 0 |
赵宇雍 | 境内自然人 | 1.02% | 2,002,400 | 1,501,80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股东于逢良持有公司股东吉林省博维实业有限公司0.73%股权,且为其董事; 2、公司股东于逢良和公司股东吉林省博维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持有公司股东吉林省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的股权,其中于逢良持有吉林省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60.00%股权,吉林省博维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吉林省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38.75%股权; 3、于逢良、刘海涛于2022年11月24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双方在公司生产经营决策事项中行使股东权利时保持一致行动,该协议在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双方持股比例变化不影响协议执行,但任一方(包括其所控制的主体和继承人)不再持有股份且其提名董事不在公司任职时协议终止,目前该一致行动协议尚在有效期内; 4、股东赵展岳与潘叶虹为夫妻关系,赵展岳与赵宇雍为父子关系; 5、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6、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5,219,800股,已根据相关规定剔除前10名股东名单。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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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五)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六)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新增股份完成上市
2024年1月4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新增股份上市,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于逢良先生,发行数量为11,439,127股,发行价格为15.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708,685.17元,相关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1月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2024-001)及配套文件。基于上述事宜,公司已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总股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由184,476,300元调整为195,915,427元,总股本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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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476,300股调整为195,915,427股,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同步变更。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4-020)。
(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
2024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授权使用不超过2.17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存、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4-004)。
(三)公司转让产业基金部分份额事项
2024年1月,为更有效地实现吉林银河正元数字经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的运营管理,公司将持有的产业基金0.2%财产份额(100万元出资)以100万元价格转让给江苏高易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已获得产业基金2024年第一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产业基金部分份额暨产业基金新增合伙人的公告》(2024-005)。
(四)产业基金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事项
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产业投资基金增资信安公司的议案》,产业基金向全资子公司长春吉大正元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安公司”)增资2,000万元,该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7%,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并与产业基金、信安公司约定回购条款,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产业投资基金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4-009)。
(五)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票事项
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为充分展现公司资本市场价值,同时持续建立员工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以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的价格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回购计划详见公司披露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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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2024-011)。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A股普通股股票5,219,800股,累计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66%,回购总金额为72,723,422.44元,期间回购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5.2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2.94元/股。
(六)发布《2024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他配套文件
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制定并发布了《2024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3月19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议题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金额为886,792.47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6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4-050)。
(八)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报告期内实际发生金额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预计发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
总金额不超过760万元,预计发生采购商品、接受服务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1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发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102.74万元,实际发生采购商品、接受服务类关联交易764.90万元,相关交易均未超出预计额度。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
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36)以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
一、重大关联交易”之“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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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回购事项
公司2021年5月20日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他配套议案,正式启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工作,并分别于2021年6月15日、2021年10月28日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审议程序,于2021年7月13日、2021年12月10日完成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登记事宜。2022年对4名离职激励对象涉及的53,000股限制性股票、2023年对11名离职对象及230名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的激励对象涉及的1,870,7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043)、《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063)、《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2-06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25)。
本报告期内,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5月20日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回购公司2,295,200股限制性股票,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1.1715%,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剩余股份的公告》(2024-033)。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述回购注销事项已办理完毕,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剩余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4-055)。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逢良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