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相互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电气”)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无偿提供担保;同时,江特电气也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无偿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计算,担保期限内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江特电气实际为公司担保的金额。江特电气将提供反担保。上述事项于2024年3月20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某银行宜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债权人 | 担保金额 | 主合同期限 | 担保责任 | 保证期间 |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某银行宜春分行 | 5,000万元 | 2024.8.8- 2025.8.7 | 连带责任担保 | 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上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14.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8.14%,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95亿元,为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0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