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楼城先生主持,并对本次会议紧急召开情况进行了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田股份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
田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8)。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