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发集团持续开展存量商品房交易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华发集团代建类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二○二四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