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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芝生物: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8

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4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芝生物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8月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芳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董事朱佳军、寿淼钧、毛磊、梅乐和、罗春华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张思远为公司新任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拟提名张思远先生为公司新任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本届本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思远先生的简历如下:

张思远,男,1988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年3月至2020年2月,任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职务;2020年2月至2024年7月,任首正泽富创新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部副总经理职务;张思远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书面审核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补选张思远为公司新任董事的议案》等资料,经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行认真研究,并就有关情况进行询问后,我们认为: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书面审核意见:

我们认真审查了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张思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定,公司拟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开立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生命科学仪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及时签署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6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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