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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材料: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9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为53,743,0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1%。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法院将强制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所持有的1,46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3%。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上述司法执行已实施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由60,166,793股减少至58,706,793股,持股比例由29.90%减少至29.17%。

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所持的公司4,963,7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于

2024年7月29日10时至2024年7月30日10时(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item.taobao.com)拍卖成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上述股份于近日完成过户登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由58,706,793股减少至53,743,043股,持股比例由29.17%减少至26.71%。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明细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名称许广彬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33号中国(合肥)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A区科研楼裙楼4层401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8月6日
权益变动明细变动方式股份种类变动数量(股)变动比例
被动减持人民币普通股-1,460,000-0.73%
司法拍卖划转人民币普通股-4,963,750-2.47%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许广彬无限售流通股60,166,79329.90%53,743,04326.71%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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