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国有土地出让的程序,具体购买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对购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为了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土地购置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土地招拍挂结果为准),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根据相关规定,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此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有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二、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购买的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方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宗地编号/用地方案号:以土地招拍挂结果及实际出让文件为准。土地位置: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土地用途:新型产业用地总用地面积(平方米):19,331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平方米):143,243土地使用年期(年):30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最终交易金额和面积等信息以土地招拍挂结果及实际出让文件为准。
四、本次拟购买土地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现有场地空间已难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的需求,本次参与购买该土地使用权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经营场地的需求,对公司及子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必要的土地资源,有利于推动公司持续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需要通过招拍挂程序进行竞拍,存在竞拍结果不确定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竞拍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