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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诚股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9
证券代码:601133证券简称:柏诚股份公告编号:2024-055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年8月7日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83.2060万股

? 首次授予授予登记人数:94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办理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授予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具体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7月29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授予数量为493.8780万股,实际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483.2060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对象及人数:首次授予人数为97人,实际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94人,包含在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

4、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5.45元/股。

5、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资金缴纳过程中,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0.6720万股,上述放弃的股数将直接调减取消授予。因此,公司本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7人变更为94人,实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493.8780万股调整为483.2060万股。

7、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实际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总量的比例约占首次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沈进焕董事、资深高级副总经理21.60003.76%0.04%
2吕光帅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1.60003.76%0.04%
3张纪勇董事、高级副总经理21.60003.76%0.04%
4华小玲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12.00002.09%0.02%
5陈映旭董事会秘书12.00002.09%0.02%
6朱晨光副总经理9.60001.67%0.02%
董事、高管小计98.400017.12%0.19%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88人)384.806066.95%0.74%
首次授予部分小计(共94人)483.206084.07%0.92%

注:

1、上表中“本激励计划总量”是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的授予总量。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三)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等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4年8月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激励计划中获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应缴纳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30Z0073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4

年7月31日止,公司实际收到94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人民币26,334,727.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4,832,06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21,502,667.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83.2060万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于2024年8月7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522,500,000股增加至527,332,06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 数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75,000,00071.77%+4,832,060379,832,06072.0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47,500,00028.23%0147,500,00027.97%
合计522,500,000100.00%+4,832,060527,332,060100.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7月29日,公司向激励对象实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83.2060万股,各年度费用摊销情况如下: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2024年 (万元)2025年 (万元)2026年 (万元)2027年 (万元)
2,290.40620.321,107.02429.45133.61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权日各参数取值、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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