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暂停转让情况概述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7日收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2024】粤19破申3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039: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
鉴于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中相关规定,公司申请股票暂停转让,可转换公司债券亦同时停止转让并停止转股。
二、暂停转让日期
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4年8月8日起暂停在退市板块(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下同)转让,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4年8月8日起停止在退市板块转让并停止转股。
三、后续安排
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如未来公司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公司将会被依法注销,存在股东权益归零的风险。同时,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及《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三十九条的
相关规定,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后,应当公告并终止股票转让,并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办理退出登记;即公司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导致公司股票在退市板块终止转让、退出退市板块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2024】粤19破申3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