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6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已提前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14:30 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15号浙报数字文化科技园A座3楼306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