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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股份:关于原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7

证券代码:测绘股份 证券简称:300826 公告编号:2024-083债券简称:测绘转债 债券代码:123177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5月23日,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3,383,59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431%,公司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4-057)。本公告数据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总股本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进行计算。

2、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的主体为公司原董事、总经理左都美先生,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左都美先生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含)。具体增持计划内容及增持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5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4-008;2024-052)。

3、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截至2024年8月6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至2024年8月6日,左都美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账户3,383,594股)的0.0271%,增持金额为人民币393,466.60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已达到并超过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左都美先生增持计划实施已完成。公司于近日收

到左都美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左都美先生。

2、增持计划实施前,左都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0,574股。

3、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12个月内,左都美先生没有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左都美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

3、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含)。

4、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5、 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实施期限为自增持计划披露日起的6个月内。

6、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相关承诺: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同时承诺不会在敏感期、窗口期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能增持的期间进行增持。

8、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截至2024年8月6日,左都美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账户3,383,594股)的0.0271%,增持金额为人民币393,466.6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已达到并超过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左都美先生的增持计划实施已完成。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增持方式增持日期增持均价(元/股)增持股数(股)增持占总股本比例
左都美集中竞价2024-2-79.587031,8000.0206%
集中竞价2024-2-88.860010,0000.0065%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数量增持计划完成后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左都美270,5740.1751%41,8000.0271%312,3740.2022%

注:表格数据计算占总股本比例时,公司总股本按154,496,606股计算(已扣除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账户3,383,594股)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左都美先生将继续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其所作承诺。左都美先生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关于离任后减持期限的相关要求。

五、备查文件

1、左都美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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