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重庆江河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河汇”)持有公司股份9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1%。
● 江河汇本次解除质押27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720%,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江河汇不存在质押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江河汇通知,其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的公司股份已于2024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江河汇 |
本次解除质押/冻结/标记股份 | 270,000,00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30%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5.9720% |
解除质押/冻结/标记时间 | 2024年8月6日 |
持股数量 | 900,000,000 |
持股比例 | 19.91% |
剩余被质押/冻结/标记股份数量 | 0 |
剩余被质押/冻结/标记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0% |
剩余被质押/冻结/标记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 |
截至目前,江河汇持有公司股份9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1%,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江河汇不存在质押公司股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
? 报备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