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公司本次实际使用了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4年8月5日,公司已将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就上述归还事项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