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现金分红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9,748,501.35元。
? 2024年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或回购股份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长远发展的坚定信心,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要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于2024年8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现
金分红预案》,本次预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一、2024年现金分红预案内容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2,551,310.40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4,217,542,145.77元;2023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897,854.49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6,189,785.45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847,656,293.43元,2023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903,364,362.47元。
本次现金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为基数(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75,325,057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的股份150,375,012股),拟向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账户)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9,748,501.35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股份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或回购股份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4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2024年现金分红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4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核通过《公司2024年现金分红预案》。
三、本次现金分红预案的合理性
1、本次现金分红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要求。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提出将在2024年度择机启动现金分红的计划,拟分红金额不低于2023年审计后净利润的30%,即6700万元。本次现金分红预案符合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安排和实施,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状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本次现金分红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以现金分红金额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四、其他
本次现金分红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