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5日以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前已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局主席俞培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现金分红预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临时公告2024-037号《公司2024年现金分红预案公告》)
二、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4-038《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