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之规定,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于2024年8月5日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捷女士主持,本次与会监事共3名,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监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暂缓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7,160股,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航宇科技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暂缓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公告》。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