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并于2024年8月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熊永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邹雄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邹雄伟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也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股份回购期限延期3个月,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11月5日止,本次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调整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已在江苏设立全资子公司,为便于管理,拟注销南京分公司。
调整后的组织结构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