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31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章旭东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总部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总部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关联董事监事章旭东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