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31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万娇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总部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总部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关联董事孙臻、张杰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决定在2024年8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