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树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追加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追加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