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960.00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合计转增股本36,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56,000,000股。本年度不送红股。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7月10日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5,600.00万元。
二、董事会人数调整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和决策效率,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由9名变更为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变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
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6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陆佰万元整)。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5,6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