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汤秀清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9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8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三)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汤秀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拟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离职,前述激励对象涉及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7.82万股。根据《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102人调整为10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26.20万股调整为818.38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减少7.82万股,为910.18万股。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事务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董事雷群先生、肖泳林先生、韩守磊先生和陈文生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8月1日,以6.50元/股的价格向101名激励对象授予818.3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事务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董事雷群先生、肖泳林先生、韩守磊先生和陈文生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