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日在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中路393号广福城写字楼20层公司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董事长蔡大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增补李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4-024号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李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4-024号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4-025号公告);
本议案公司关联董事蔡大为、张跃华、滕卫恒、李斌、杨椿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4-026号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