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8月2日在公司(上海浦东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6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会议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