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计划公告蒋丽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引力传媒”或“公司”)于2024年8月2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蒋丽女士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书面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蒋丽女士现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0%。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拟进一步降低个人负债意愿迫切,同时为引入认同公司成长价值的投资者,优化股东结构,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蒋丽女士计划于2024年8月7日开始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所持全部股份,协议转让受让方与蒋丽女士无任何关联关系,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蒋丽女士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次减持计划公告的披露符合蒋丽女士相关承诺事项,即:
“公司实际控制人罗衍记与蒋丽夫妇及其控制的持股企业合众创世承诺:所持公司股票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的部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累计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本公司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或者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公司股东蒋丽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特
定对象事宜,尚未签署相关协议,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后续进展。蒋丽女士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