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
专项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专项鉴证报告 | 1-2 |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 | 1-3 |
关于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会计差错更正
的专项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4)第441A015978号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联讯公司”) 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海联讯公司编制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海联讯公司责任包括:(1)识别前期会计差错,对已识别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适当的更正处理,确保更正后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地列报和披露相关信息;(2)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海联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鉴证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执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检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海联讯公司编制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海联讯公司2023年度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四、其他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海联讯公司2023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本专项报告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报告仅供海联讯公司披露2023年度会计差错更正说明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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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八 月一日 |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前期相关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涉及其他方参与其中时,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判断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将特定商品或服务转让给客户之前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即企业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为主要责任人,否则为代理人。在判断是否为主要责任人时,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其是否对客户承担主要责任、是否承担存货风险、是否拥有定价权以及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企业应当按照有权向客户收取的对价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计量收入。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对价总额确认收入,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即净额)确认收入。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0年执行新收入准则以来收入确认中涉及“总额法”和“净额法”的适用性进行了自查,并对照收入准则重新判断公司在交易过程中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将部分委托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公司需对已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进行更正。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影响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列示如下:
1、 对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 ||||
合并利润表(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更正前 | 更正后 | 更正金额 | |
营业总收入 | 20,713,032.95 | 19,924,199.80 | -788,833.15 | |
营业收入 | 20,713,032.95 | 19,924,199.80 | -788,833.15 | |
营业总成本 | 25,077,228.59 | 24,288,395.44 | -788,833.15 | |
营业成本 | 15,692,535.47 | 14,903,702.32 | -788,833.15 |
2、 对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 |||
合并利润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更正前 | 更正后 | 更正金额 |
营业总收入 | 67,300,351.61 | 66,186,070.37 | -1,114,281.24 |
营业收入 | 67,300,351.61 | 66,186,070.37 | -1,114,281.24 |
营业总成本 | 69,079,401.52 | 67,965,120.28 | -1,114,281.24 |
营业成本 | 50,518,343.93 | 49,404,062.69 | -1,114,281.24 |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更正前 | 更正后 | 更正金额 |
营业收入 | 24,953,795.63 | 23,839,514.39 | -1,114,281.24 |
营业成本 | 24,052,134.67 | 22,937,853.43 | -1,114,281.24 |
3、 对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 |||
合并利润表(202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更正前 | 更正后 | 更正金额 |
营业总收入 | 94,567,677.59 | 91,224,489.62 | -3,343,187.97 |
营业收入 | 94,567,677.59 | 91,224,489.62 | -3,343,187.97 |
营业总成本 | 103,519,526.30 | 100,176,338.33 | -3,343,187.97 |
营业成本 | 75,948,570.53 | 72,605,382.56 | -3,343,187.97 |
4、 对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 |||
合并利润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更正前 | 更正后 | 更正金额 |
营业总收入 | 219,977,199.40 | 213,034,939.81 | -6,942,259.59 |
营业收入 | 219,977,199.40 | 213,034,939.81 | -6,942,259.59 |
营业总成本 | 214,687,782.21 | 207,745,522.62 | -6,942,259.59 |
营业成本 | 171,869,108.02 | 164,926,848.43 | -6,942,259.59 |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更正前 | 更正后 | 更正金额 |
营业收入 | 49,883,560.42 | 42,941,300.83 | -6,942,259.59 |
营业成本 | 47,956,034.16 | 41,013,774.57 | -6,942,259.59 |
5、对2023年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受影响的项目 | 更正前 | 更正后 | 更正金额 |
营业收入 | 219,977,199.40 | 213,034,939.81 | -6,942,259.59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 | 851,835.73 | 851,835.73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219,125,363.67 | 212,183,104.08 | -6,942,259.59 |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