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518Z087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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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 页码 |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8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518Z0874号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胜股份”)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和胜股份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和胜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和胜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和胜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外经贸大厦15层/922-926(100037)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https//WWW.rsm.global/china/
我们认为,后附的和胜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公允反映了和胜股份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此页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518Z0874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链武(项目合伙人)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邱诗鹏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晓夏
2024年8月1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90号)核准,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4,682,962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实际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4,246,558.4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973,230.7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273,327.7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7月18日全部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
月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8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040.54万元(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3.21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0.00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法规和制度的要求,2022年8月11日,公司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专户银行 | 募集资金账户 | 初始存入金额 | 2024年6月30日 | 备注 | ||
理财产品 | 银行存款 | 合计 |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三乡支行 | 705576016981 | 29,235.98 | 0.00 | 0.00 | 0.00 | 2022年12月8日销户 |
资金合计 | 29,235.98 | 0.00 | 0.00 | 0.00 |
注:截止2024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经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公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1 | 补充公司运营资金 | 29,027.33 | 29,027.33 | 29,040.54 |
合计 | 29,027.33 | 29,027.33 | 29,040.54 |
注:累计投入金额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多13.21万元,系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前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 募投项目 |
1 | 补充公司运营资金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9,027.33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9,040.54万元,完成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
100.05%。差异
13.21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详见附件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不适用。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不适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附件: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
月
日
编制单位: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9,027.33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9,040.5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 2022年:29,040.54 | 2023年-2024年6月:0.0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补充公司运营资金 | 补充公司运营资金 | 29,027.33 | 29,027.33 | 29,040.54 | 29,027.33 | 29,027.33 | 29,040.54 | 13.21 | 不适用 | |
合计 | 29,027.33 | 29,027.33 | 29,040.54 | 29,027.33 | 29,027.33 | 29,040.54 | 13.21 |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又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1月-6月 | ||||
1 | 补充公司运营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
:
“补充公司运营资金”目的在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无法单独核算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