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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熙生物: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2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30.00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29.62元/股(含)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年8月8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3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3-031)。

二、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红股。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3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9.62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每股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公司总股本为481,678,242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3,315,538股,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实际参与本次分配的股本数为478,362,704股。

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78,362,704×0.38÷481,678,242=0.37738元/股。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红股,因此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为0,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每股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如下:

每股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478,362,704×0÷481,678,242=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30.00-0.37738)÷(1+0)≈129.62元/股(保留小数点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根据《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29.62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1,542,972股至2,314,4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203%至0.4805%。

四、 其他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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