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2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瞿松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作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截至本审核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道通科技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道通科技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1)。
3、《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