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4-058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常德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聚合顺”),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常德聚合顺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500万元。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常德聚合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5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和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所属4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0亿元,其中为常德聚合顺提供的担保不超过2.5亿元。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及《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4年7月,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为满足常德聚合顺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提供合计12,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无反担保。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担保额度(万元) | 债权人 (授信银行) |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常德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12,5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常德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德路166号
3、法定代表人:毛新华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合成纤维单(聚合)体的制造、研发与销售;通用仓储;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贸易代理及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的销售;新材料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环保、节能的投资(限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27,354.05 | 38,772.24 |
负债总额 | 14,829.75 | 24,905.62 |
净资产 | 12,524.30 | 13,866.62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 |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尚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额度:12,5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情况:无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保障常德聚合顺日常经营需求所进行的担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自主偿付能力充足,且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常德聚合顺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整体风险可控。通过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子公司正常运
(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40,176.81 | 12,322.94 |
净利润 | 263.40 | 142.32 |
营的资金需求,提升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额之和)、对外担保余额分别为200,000万元、141,935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87%、82.94%,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