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青丘巷8号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5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95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360,937,725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360,937,725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81.999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81.9999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41,984,741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1,816,437股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文源先生主持召开;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冯秀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60,699,167 | 99.9339 | 235,210 | 0.0651 | 3,348 | 0.0010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60,698,167 | 99.9336 | 233,810 | 0.0647 | 5,748 | 0.0017 |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60,698,967 | 99.9338 | 234,610 | 0.0650 | 4,148 | 0.0012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1 |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908,432 | 79.2013 | 235,210 | 20.5067 | 3,348 | 0.2920 |
2 |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907,432 | 79.1142 | 233,810 | 20.3846 | 5,748 | 0.5012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908,232 | 79.1839 | 234,610 | 20.4544 | 4,148 | 0.3617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旭峰、茹秋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