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破产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国机智骏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智骏”)被债权人赣州市章贡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赣州中院”)申请进行破产审查,具体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发布的《关于参股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审查的提示性公告》(临2023-51号)。
国机智骏于2023年12月21日收到赣州中院出具的《决定书》(2023)赣07破申11号,具体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发布的《关于参股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预重整的公告》(临2023-54号)。
赣州中院决定于2024年4月15日下午15时召开国机智骏破产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发布的《关于参股公司破产预重整的进展公告》(临2024-10号)。
临时管理人广东华商(赣州)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5月27日发布《国机智骏汽车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案债权审核等相关事项告知函》,由于各债权人同意国机智骏预重整方案等表决事项所代表的债权额未达到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国机智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涉及的相关表决事项未通过,具体请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发布的《关于参股公司破产预重整的进展公告》(临2024-21号)。
2024年7月31日下午15:00,赣州中院组织召开国机智骏破产预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智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年7月31日下午15:00以现场及同步网络直播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东路新都汇大厦曼斯国际酒店21楼会议室,网络方式通过微信小程序“江西法院破产管理平台”进行。会议由赣州中院主持,本案合议庭成员、临时管理人、债务人代表、职工代表、出资人代表、审计机构人员、评估机构人员、公证人员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主要议程:
1. 临时管理人通报国机智骏预重整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
2. 临时管理人作《关于提请临时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并由临时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
3. 临时管理人作《关于提请临时债权人会议审议并表决预重整的报告》并由临时债权人会议表决预重整方案。
二、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国机智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涉及的《临时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预重整方案》表决期限为15天。鉴于部分债权人为国有企业须上会决策等原因,如无法在上述期间进行表决,在征得临时管理人同意后可以延期。
公司将持续关注国机智骏破产预重整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