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本数)。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万股至1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2%至1.2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5)。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合计559,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96%,最高成交价为28.3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4,243,977.2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回购股份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