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6日以传真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公司董事长王建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同意对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稀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稀贵集团”)进行减资,减资金额59,900.00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稀贵集团注册资本由原60,000.00万元减至100万元,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减资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同意向首届澜湄国家青年企业家论坛捐赠20万元,主要用于会议的开展。本次捐赠有利于公司积极扩大对外合作交流,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和社会影响力。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二、公司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分别对本次会议的相关议题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召开会议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财务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认为:对外捐赠系公司助力推动和深化青年积极参与澜湄合作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积极扩大对外合作交流,不断提升贵研品牌价值和社会影响力,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会议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认为: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实施减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