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21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控股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亚诺化工”)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渤海新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行渤海新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同意由公司及临港亚诺化工的少数股东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诺生物”)按出资比例为上述贷款提供同等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30万元),同时由刘晓民先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为无偿担保,无需支付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09)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情况进展
近日,临港亚诺化工与中国农行渤海新区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13010120240002541)及《补充协议》(合同编号:
13010120240002541-2),临港亚诺化工获得中国农行渤海新区支行的流动资金
借款,借款金额3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借款用途为购买原材料,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根据每一周期约定的LPR加或减一定点差确定,并按周期浮动。本合同项下,利率调整以壹拾贰(大写)个月为一个周期,点差为加(加/减)陆拾伍(大写)bp(1bp=0.01%),点差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其中,第一周期执行的LPR为借款提款日前一日的1年期(1年期/5年期以上)LPR,此后每周期执行的LPR按照借款提款日在该周期首月对应日前一日的LPR重新确定。无借款提款日对应日的,该月最后一日视为对应日)。
同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渤海新区支行、控股子公司临港亚诺化工、亚诺生物、刘晓民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13100120240017277)。公司及亚诺生物按出资比例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照出资比例51%,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人民币1,530万元,亚诺生物出资比例49%,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人民币1,470万元。保证人刘晓民对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人民币3,0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流动资金借款,本金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二)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
三年。
(四)其他事项
1、保证人已收到并阅知所担保的主合同。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13010120240002541。
3、保证人按出资比例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人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出资比例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1%,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人民币1,530万元,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9%,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人民币1,470万元。保证人刘晓民对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人民币3,0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6,477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1.23%,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临港亚诺化工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目前本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借款合同》;
3、《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