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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芝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査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芝生物”、“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新芝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2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新股数2,219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2,850,00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832,655.67元。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8,174,120.18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1月10日对公司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13号《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投入进度(%)
(3)=(2)/(1)
1生命科学仪器产业化建设项目18,380.934,501.0224.49%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226.96248.793.02%
3技术服务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4,552.35309.746.80%
4补充流动资金2,107.14313.6113.40%
合计33,267.385,373.1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金额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5749069331101771,726,645.51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941300788019886600671,901,192.11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科技支行3315019851360000371412,836,683.81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东城支行811470101310044138023,065,482.81
合计39,530,004.24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生命科学仪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技术服务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额度涵盖经前次审议后截至目前尚未到期赎回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理财产品),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上述拟投资的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对于由募集资金存储专户支付的单笔超过100万元的款项,使用部门需提前提交《资金使用计划》审批,财务部根据未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6)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内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证本金安全的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意见

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

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且公司为加强对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期限及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相关措施,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新芝生物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于新芝生物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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