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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利股份: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1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

何异议的反馈。2024年7月1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7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7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80人调整为7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32.50万股调整为385.0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7.50万股调整为95.00万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540.00万股调整为480.0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苏利股份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与首次授予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与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截至首次授予日,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与首次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公司本次授予后,尚需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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