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相结合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7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军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董事韩军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董事朱小琳、任淑彬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1-6月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98)、《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9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募集资金使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10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