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得装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联得装备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联得装备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平板显示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AOI自动检测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显示技术智能装备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266.2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88号文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8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13.50元。公司此次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0,70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6,303,577.28元(其中可抵扣进项税额1,417,112.4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4,401,422.72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22日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22000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1 | 平板显示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0,018.62 | 9,018.54 |
2 | AOI自动检测线项目 | 2,767.14 | 2,657.96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231.36 | 1,923.64 |
4 | 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2,982.19 | 840.00 |
5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6,000.00 | 6,000.00 |
合计 | 23,999.31 | 20,440.14 |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5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742万元(含税)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258万元,上述资金再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58万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000万元。上述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48530007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1 | 新型显示技术智能装备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 38,333.15 | 19,000.00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A) | 累计投资金额(B) | 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款项(C) | 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D) | 节余募集资金(E=A-B-C+D) |
1 | 平板显示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9,018.54 | 7,173.00 | 732.33 | 756.36 | 1,869.57 |
2 | AOI自动检测线项目 | 2,657.96 | 1,921.58 | 196.18 | 104.39 | 644.59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923.64 | 1,923.64 | - | 10.08 | 10.08 |
4 | 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840.00 | 606.69 | - | 15.54 | 248.85 |
5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6,000.00 | 6,000.00 | - | 9.45 | 9.45 |
6 | 新型显示技术智能装备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 19,000.00 | 17,385.05 | 1,614.95 | 483.69 | 483.69 |
合计 | 39,440.14 | 35,009.96 | 2,543.46 | 1,379.51 | 3,266.23 |
三、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降低了项目的实施成本,募投项目实际支出小于计划支出,由此产生相应的募集资金节余。
四、拟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除预留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外,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3,266.23万元(最终以资金转出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于相关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支付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平板显示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AOI自动检测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显示技术智能装备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266.2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联得装备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联得装备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平板显示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AOI自动检测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显示技术智能装备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俊清 | 郝智明 |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