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选举张治海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详见公司 于 2013 年 1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临 2013-002)、中国证券 报 A23 版、上海证券报 A29 版、证券日报 E5 版上披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 日前本公司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手续,法 定代表人变更为:张治海。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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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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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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