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构变动公告
公告日期:2005-08-11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宝胜科技创新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2005年8月1日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5年8月5日刊登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现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结构变动的原因
    2005年8月1日,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股份:以公司总股本12000万股、流通股4500万股为基数,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总额1575万股股票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5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由此获得所持非流通股股份的流通权,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后,公司股份结构将发生变化。
    二、本次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后的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73,500,000     -73,500,000       0 
                       2、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500,000     - 1,500,000       0 
                       非流通股合计               75,000,000    - 75,000,00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0       +58,065,000   58,065,000 
股份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1,185,000    1,185,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59,250,000   59,25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 股                       45,000,000    +15,750,000   60,75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45,000,000    +15,750,000   60,750,000 
股份总额                                         120,000,000          0       120,000,000 
    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时间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流通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股股数(股) 
1    宝胜集团有限公司          53,917,500    2008 年8 月11 日       注1 
2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1,777,500    2006 年8 月11 日       注2 
3    宏大投资有限公司           1,777,500    2006 年8 月11 日 
4    北京润华鑫通投资有限公司   1,185,000    2006 年8 月11 日 
5    上海科华传输技术公司         592,500    2006 年8 月11 日 
    注1:持股比例高于5%的非流通股股东宝胜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10%。
    3、在第1条承诺期满后的12个月内,只有当任一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全天停牌的,该日不记入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7.80元(当公司因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赠股本等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对此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方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宝胜股份的股份。
    注2:持股比例不高于5%的非流通股股东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宏大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润华鑫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科华传输技术公司承诺:
    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全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24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0%。
    四、备查文件:
    1、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3、保荐意见书
    4、法律意见书
    5、原非流通股东的承诺文件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11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