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48 公司简称:广钢气体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邓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施海光声明:保
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以2024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1,319,398,521股为基数计算,共计派发55,414,737.8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入下一年度。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81%。
如在公司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广钢气体、股份公司 | 指 |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气体有限 | 指 |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11日,系公司前身,于2018年10月整体变更为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工控集团 | 指 |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曾用名为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钢集团”)、广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钢铁集团公司、广州钢铁厂 |
广州市国资委 | 指 |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实际控制人 |
广钢控股 | 指 | 广州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暨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
红杉瀚辰投资 | 指 | 深圳市红杉瀚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井冈山橙兴 | 指 | 井冈山橙兴气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启洞鉴投资 | 指 | 湖南中启洞鉴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融创岭岳投资 | 指 | 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越秀智创投资 | 指 | 广州越秀智创升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商贸产业投资 | 指 | 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屹唐华创投资 | 指 | 北京屹唐华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尚融投资 | 指 | 尚融(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大气天成投资 | 指 | 井冈山市大气天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鸿德柒号 | 指 | 广州鸿德柒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铜陵有色 | 指 |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共青城石溪投资 | 指 | 共青城石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肥石溪投资 | 指 | 合肥石溪产恒二期集成电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东鹏投资 | 指 | 宁波东鹏伟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州科创投资 | 指 | 广州科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工控新兴投资 | 指 | 广州工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开智行投资 | 指 | 广州广开智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集成电路投资 | 指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新星投资 | 指 | 广州新星翰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大气天成壹号 | 指 | 井冈山市大气天成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大气天成贰号 | 指 | 井冈山市大气天成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大气兴邦 | 指 | 广州大气兴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广州德沁投资 | 指 | 广州德沁十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州泰广投资 | 指 | 广州泰广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林德气体 | 指 | Linde PLC(曾用名为 Linde AG)及其下属企业,国际知名气体公司 |
普莱克斯 | 指 | Praxair,Inc.,国际知名气体公司,已与林德气体合并 |
液化空气 | 指 | Air Liquide Group,国际知名气体公司 |
空气化工 | 指 | Air Products and Chemicals,Inc.,国际知名气体公司 |
广州广钢 | 指 | 广钢气体(广州)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深圳广钢 | 指 | 广钢气体(深圳)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河南广钢 | 指 | 河南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赤峰广钢 | 指 | 赤峰广钢气体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长沙广钢 | 指 | 长沙广钢气体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滁州广钢 | 指 | 滁州广钢气体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稀有气体 | 指 | 广东广钢稀有气体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珠江气体 | 指 | 广州珠江气体工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粤港气体 | 指 | 广州市粤港气体工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合肥广钢 | 指 | 合肥广钢气体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芜湖广钢 | 指 | 芜湖广钢气体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武汉广钢 | 指 | 广钢气体(武汉)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香港广钢 | 指 | 广钢气体(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广钢物流 | 指 | 广州广钢气体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杭州广钢 | 指 | 广钢气体工程(杭州)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湖州广钢 | 指 | 广钢气体(湖州)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上海广钢 | 指 | 广钢(上海)气体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上海广钢精密 | 指 | 上海广钢精密气体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南通广钢 | 指 | 广钢气体(南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北京广钢 | 指 | 广钢气体(北京)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广州广钢电材 | 指 | 广钢气体电子材料(广州)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安徽广钢电材 | 指 | 安徽广钢气体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海宁广钢 | 指 | 广钢气体(海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湖北广钢电材 | 指 | 湖北广钢气体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青岛广钢 | 指 | 广钢气体(青岛)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四川新途流体 | 指 | 四川新途流体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四川新途众达 | 指 | 四川省新途众达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通过四川新途流体控制的企业 |
赤峰广钢电材 | 指 | 赤峰广钢气体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安徽广钢半导体 | 指 | 广钢气体半导体材料(安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武汉广钢电材 | 指 | 广钢气体电子材料(武汉)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华星光电 | 指 | 包括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晶合集成 | 指 |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长鑫存储、合肥长鑫 | 指 | 长鑫新桥存储技术有限公司 |
粤芯 | 指 | 广州粤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芯恩 | 指 | 芯恩(青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方正微 | 指 | 深圳方正微电子有限公司 |
鼎泰匠芯 | 指 | 上海鼎泰匠芯科技有限公司及受同控的其他企业 |
长鑫集电 | 指 | 长鑫集电(北京)存储技术有限公司 |
西安欣芯 | 指 | 西安欣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增芯 | 指 | 广州增芯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楚兴 | 指 | 武汉楚兴技术有限公司 |
珠海华灿 | 指 | 京东方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 |
赤峰金通 | 指 | 赤峰金通铜业有限公司 |
ppm | 指 | 英文part-per-million缩写,表示百万分之一,某种气体组分的浓度的单位 |
ppb | 指 | 英文part-per-billion的缩写,表示十亿分之一,表示某种气体组分的浓度的单位,1ppm=1,000ppb |
BOO | 指 | 英文Building-Owning-Operation的缩写,即“建设—拥有 |
—经营” | ||
保荐机构、保荐人、海通证券 | 指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广钢气体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uangzhou Guanggang Gases & Ener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G-ga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邓韬 |
公司注册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红钢路5号(钢铁基地内)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0年2月,公司注册地址由“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1号科技楼701-702室(仅限办公用途)”变更为“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红钢路5号(钢铁基地内)”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芳村大道东2号岭南V谷-鹤翔小镇创意园B15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0380 |
公司网址 | www.ggas.com |
电子信箱 | IR@ggas.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贺新 | 姚茂盛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芳村大道东2号岭南V谷-鹤翔小镇创意园B15 | 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芳村大道东2号岭南V谷-鹤翔小镇创意园B15 |
电话 | 020-81898053 | 020-81898053 |
传真 | 020-81898053 | 020-81898053 |
电子信箱 | IR@ggas.com | IR@ggas.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经济参考报(www.jjckb.cn)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中心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广钢气体 | 688548 | /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972,842,502.67 | 895,832,284.63 | 8.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5,775,019.45 | 158,592,999.04 | -14.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1,006,351.97 | 156,377,881.65 | -16.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9,242,684.63 | 216,607,316.78 | 5.8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769,805,979.22 | 5,730,321,741.66 | 0.69 |
总资产 | 7,684,395,951.43 | 7,253,462,991.52 | 5.94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6 | -37.5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6 | -37.5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6 | -37.5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5 | 6.56 | 减少4.2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7 | 6.47 | 减少4.20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22 | 5.52 | 减少0.30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降低
37.50%,主要系公司上市,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同比增加。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377,036.1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25,215.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481,21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
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01,947.1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28,027.3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4,819.13 | |
合计 | 4,768,667.4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行业发展情况
(1)行业发展阶段
工业气体作为现代工业的“血液”,广泛应用于金属冶炼、能源化工、机械制造等传统工业领域,同时在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显示、新能源、食品医疗、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按照具体应用领域可分为两类,第一类系应用于电子半导体生产的气体,统称为电子气体,第二类系应用于传统工业领域的气体,统称为通用工业气体。工业气体行业历史可追溯至18世纪末,在过去的数个世纪中,该行业在全球范围内一直保持着稳定增长。在全球工业气体行业的发展进程中,中国的工业气体行业起步相对较晚,我国工业气体行业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才初具规模,90年代后期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工业气体对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近年来,一方面受“碳中和、碳达峰”等政策相继出台的影响,环保要求不断提高,金属冶炼、能源化工等传统工业面临转型升级、产能置换及园区整合发展等影响,对工业气体供需面发展带来推动作用,为其配套的空分装置需求也随之扩能;另一方面,随着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显示、光纤通信、光伏、新能源、LED 等电子半导体领域的蓬勃发展,先进工艺技术取得突破,产能进一步释放,为上游工业气体行业带来新的投资机遇。据卓创资讯数据显示,工业气体市场规模由2017年的1,200亿元上升至2021年的1,75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0.13%。
随着我国经济长期保持稳定增长、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在政策推动与自主创新的引导下,工业气体主要下游应用领域仍将持续稳定发展,中国工业气体行业的未来发展空间将会越来越广阔,预计至2025年有望达到近2,600亿元的规模。
2016-2025年中国工业气体市场规模(亿元)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电子气体是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的重点产品,可分为电子大宗气体和电子特种气体。近年来,相关半导体厂商积极扩产、升级产品线,以应对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随着国内半导体产业的投资加速,也带来上游电子气体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
据卓创资讯数据显示,中国电子气体市场规模由2016年的92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160亿元,复合年均增长率达11.70%。2022年我国电子气体市场规模预计达到174亿元,2022年中国电子气体市场规模占工业气体市场总规模的9.02%,较2016年的8.52%有所上涨。随着新一代显示技术、5G、人工智能、物联网和自动驾驶等领域的兴起,中国半导体市场需求将逐渐扩大,预计2023-2025年将保持稳定增长。
2016-2025年中国电子气体市场规模(亿元)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
(2)行业基本特点
国内工业气体产业特点因下游市场及应用场景的快速拓展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主要涉及供气模式、区域性、高成长性、技术创新等方面,为国内气体公司抢占市场份额提供了潜在机会,同时也要求国内气体公司需根据下游市场实际需求,立足自身核心竞争力进行区域布局整合,形成针对性的竞争策略。
1.技术创新驱动产业发展
随着现代化工业建设发展,以电子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精尖产业驶入发展快车道,下游生产企业对气体产品的种类、品质、纯度和可靠性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气体市场是一个具备高价值发展潜力的行业,随着持续加大的研发投入,气体公司通过技术创新提升生产效率,实现产品升级,同时响应市场及客户的新增需求,开发新的气体终端应用技术,驱动气体产业整体发展。
2.客户需求趋向综合性气体服务
随着科技水平发展,下游产业中尤其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显示等高精尖产业技术升级,使得客户项目投资水平增大,工艺技术提升及制作流程增多,促使客户对电子气体的品质、纯度及品种要求提升。
2800 2400 2000 1600 1200 800 400 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 ||||||||||||||||||||||||||||||||
2,600 | ||||||||||||||||||||||||||||||||
2,360 | ||||||||||||||||||||||||||||||||
2,130 | ||||||||||||||||||||||||||||||||
1,930 | ||||||||||||||||||||||||||||||||
1,750 | ||||||||||||||||||||||||||||||||
1,580 | ||||||||||||||||||||||||||||||||
1,477 | ||||||||||||||||||||||||||||||||
1,349 | ||||||||||||||||||||||||||||||||
1,200 | ||||||||||||||||||||||||||||||||
1,080 | ||||||||||||||||||||||||||||||||
995 | ||||||||||||||||||||||||||||||||
898 | ||||||||||||||||||||||||||||||||
745 | 815 | |||||||||||||||||||||||||||||||
694 | ||||||||||||||||||||||||||||||||
410 | ||||||||||||||||||||||||||||||||
电子气体客户对气体纯度、品质、稳定性及一致性要求更为苛刻,且其需要气体公司提供更专业化、定制化的服务。随着客户技术发展,对电子气体需求品类亦逐渐增多,需要气体公司同时采用现场制气供应模式和零售气体供应模式为其提供产品。此外,客户产能释放具有阶段性,对气体产品的需求也呈现阶段性的特点,因此要求气体公司具备更强的技术能力、运营水平为其提供综合性服务。同时,不断演变的行业多样性为气体行业带来了广泛的市场需求,要求气体公司具备实现产品定制化、多样化的能力,通过综合服务能力为行业提供独特的解决方案。
3.区域先发优势明显
由于工业气体具有严格的技术、资金、资质、渠道等行业壁垒,工业气体行业的市场分布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以现场制气供气模式为主的应用领域,通常采取与客户签订15年长期协议的供应方式,通过BOO模式为客户提供稳定的气体供应服务,具有高粘性的合作模式有效保障客户群体相对稳定。以零售气体供应为主的应用领域,气体产品种类繁多,其产品品质及可靠性对客户产成品的性能至关重要;同时,由于单个客户用气量较小,区域内需要依靠大量的客户来完善销售网络的铺设,产品经客户认证后具备一定粘性,形成较高的进入门槛,因此气体行业具有明显的区域先发优势。
4.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作为国民经济基础工业要素之一的气体行业,庞大的市场需求为中国气体行业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通用工业气体产销量大,对纯度要求不高,在以钢铁、煤化工、石油化工等为主的下游领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通用工业气体在非钢铁、石化等传统行业中的应用范围也愈加广泛,用量不断增加,尤其是新能源、食品医疗、新材料等新兴行业的蓬勃发展,带动通用工业气体需求的持续、稳定增长,成为通用工业气体市场新的增长点。
同时,在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终端应用的带动下,中国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显示、光纤通信等技术飞速发展,先进技术节点得以快速突破,叠加解决“卡脖子”问题等政策的大力支持,产能将进一步释放。电子气体作为电子信息领域产业发展必不可少的关键材料之一,市场需求也将稳步上升。
5.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纵观工业气体产业发展历史,由于气体行业高技术、重运营、重资本的基本属性,随着行业发展必然出现显著的龙头效应。从海外气体公司林德气体、液化空气、空气化工百年发展历程,国外气体龙头经历了大量整合式发展。目前国内气体行业仍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但以电子大宗气体下游客户为代表,由于下游客户自身亦为重资本、高技术、严要求的生产模式,其所选择的气体供应商亦集中在头部气体公司,因此未来行业发展将进一步集中。
(3)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目前,我国通用工业气体领域以大型钢铁、冶金及化工企业自行投资并运营大宗气站为主,外包专业气体公司运营为辅,工艺技术发展相对成熟。
电子大宗气体行业进入壁垒高,长期由外资主导,主要系技术及运营能力壁垒高、客户认证周期长、需具备全产品线供应能力等综合原因所致。具体如下:
技术壁垒
随着电子半导体行业的不断发展,工艺制程不断微缩,致使集成电路制造工艺的难度成指数级的提升,相应对电子大宗气体的技术要求也愈发严苛。目前电子大宗气体的纯度要求最高达到ppb 级,比通用工业气体 ppm 级的纯度高 1,000 倍,并且对各类气体的单项杂质水平也有特定要求。除了纯度方面,电子半导体客户对于电子大宗气体供应的可靠性、稳定性等也有极高的要求,需要全年全时不间断连续供应,并且要求纯度、压力、流量等指标极其稳定。这对气体公司的系统工艺设计、工程建设技术提出了综合性的要求。
运营能力壁垒
电子大宗气站在供气过程中,环境温度、湿度、客户工况时刻在发生变化,容易影响气体的纯度、压力、流量等指标,需要进行及时的调节。除了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外,业内企业需通过大量电子大宗气站的多年运营经验,形成电子大宗气站的综合运营体系。
客户认证壁垒
电子大宗气体属于半导体制造的关键材料,对气体纯度、稳定性、可靠性的要求极高,任何供气过程中的气体品质波动可能直接影响半导体产线的良率和正常运行,因此,电子半导体客户对电子大宗气体供应商的认证极为苛刻。 客户在新项目招标时通常要求供应商拥有在电子级同类工厂建厂和运营的经验业绩。这使得市场的头部效应愈加突出,新进入者的难度极大。全产品线供应能力壁垒对于下游半导体客户的单个工厂/产线来说,现场制气一般仅有一个电子大宗气体供应商,由其提供全部六大类电子大宗气体。其中,氦气进口依存度极高、且具备全球完整供应链的气体公司较少,市场经常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因此,下游半导体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也会对氦气的保供能力提出较高要求。
(二)主要业务及产品情况
公司是一家国内领先的电子大宗气体综合服务商,是国务院“科改示范企业”及广州市国资委重点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研发、生产和销售以电子大宗气体为核心的工业气体。公司打造了全方位、自主可控的气体供应体系,专业和能力涵盖从气体制备装置的设计到投产运行、气体储运、数字化运行、气体应用解决方案等全部环节,为客户提供现场制气、零售供气等综合服务。
公司的产品涵盖电子大宗气体的全部六大品种以及主要的通用工业气体品种,具体包括氮气(N2)、氦气(He)、氧气(02)、氢气(H2)、氩气(Ar)、二氧化碳(C02)等气体品种,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显示、光纤通信等电子半导体领域以及能源化工、有色金属、机械制造等通用工业领域,具有明确且可观的市场前景。
近年来,公司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半导体材料关键技术,围绕下游重点客户的用气需求,战略布局电子特气赛道,在上海、湖北、内蒙古、合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落地多个电子特气研发生产基地项目,重点布局以三氟化氮(NF3)、六氟丁二烯(C4F6)、氯化氢(HCl)、溴化氢(HBr)等为代表核心电子特气品类,进一步完善公司在电子气领域的业务版图,增强公司在电子气体方面的技术、产品优势,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气体产品服务。
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优化升级“Super-N”系列超高纯制氮装置,进一步提升核心技术自主可控能力,为国内高精尖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公司持续完善氦气供应链建设,不断扩大国内氦气市场竞争优势,助力电子半导体、高端医疗等重点产业健康发展。公司将始终以客户需求和市场发展趋势为导向,以电子大宗气体为核心,加大研发投入和强化自主创新、扩大产品品类、提升气体品质和产能、持续提高气体供应的稳定可靠性,充分发挥综合性、平台型气体公司的优势,实现“广钢气智造中国芯,广钢气点亮中国屏”的战略发展目标,成为电子大宗气体的领军企业。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销售气体产品,下游产业涵盖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显示、电子设备及材料、低温超导、能源化工、机械制造等电子及通用工业领域。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研发、生产和销售以电子大宗气体为核心的工业气体。由于电子大宗气体的技术门槛较高,客户对供应气体产品的纯度、稳定性、可靠性、一致性要求极为严格。客户在选择气体供应商的过程中,重点考察技术方案先进性和可靠性、运营经验、资金实力等因素。公司凭借对电子半导体行业的深刻理解,有效结合客户工艺路线和技术要求,提供定制化的电子大宗气体供应解决方案。
(1)现场制气模式
对于气体需求稳定且达到一定规模的客户,公司采用现场制气模式。该模式下公司与客户的合同期限通常在15年,盈利持续稳定且具有较高的确定性,具备对抗周期性波动的特性。现场制气模式的合同收费方式一般包括固定收费和变动气费。
(2)零售供气模式
对于用气规模较小的客户,公司采用零售供气模式。该模式下公司与客户的合同期限一般在3-5年,且期满后自动连续以 2-5年为期续展。对于需求较为稳定的客户,公司同时为其提供气体储存和输送等综合服务。因此,公司与零售客户的合作关系也较为长期、稳定。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现场制气和自建工厂零售供气相结合的生产模式。现场制气模式下,公司在客户现场或邻近场地建设大宗气站。气站由公司拥有并负责运营,通过管道直接向客户工厂供气。同时,公司结合周边市场需求,部分现场利用制气装置的富余产能生产气体,经液化后向周边客户零售。
零售供气模式下,公司将自建工厂生产的气体经过液化或充装后,通过液体槽车、气体管束车或气瓶等载体运输到客户现场。同时,对于用气稳定性高的客户,公司还可提供现场储存、气化、调压、纯化、过滤等整体供气解决方案。
3、采购模式
按照采购用途,公司对外采购分为原材料和能源相关的生产采购,以及设备和工程相关的固定资产采购。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规定》《供应商管理制度》等采购制度。采购部门根据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需求,并结合原材料库存、项目建设周期等情况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根据采购计划向供应商下达订单。
(1)原材料和能源采购
①原材料采购
公司主要产品中的氮气、氧气、氩气等空分气体原材料来源于空气,无需进行采购;氦气的原料主要来源于进口的原料液氦。除前述气体原料采购外,基于降低运输成本、缓解临时产能不足、满足客户多样化气体需求等原因,公司还采购部分气体作为补充。
②能源采购
公司生产过程所需能源主要为电力。现场制气模式下,公司主要使用客户的电力设施,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结算费用;零售供气模式下,公司自建工厂的电力由公司独立采购,电费由公司承担,按月结算。
(2)设备和工程采购
公司设备和工程采购主要用于新建现场制气项目及自建工厂。公司针对各项目定制技术方案并编制技术规格书,据此确定采购的具体要求。采购部门根据采购相关制度评选供应商,并相应下达采购合同或订单。
(四)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2018年以来,公司聚焦电子大宗气体业务,通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引进高端战略人才、提升装备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实现了业务发展的实质性突破,公司电子大宗气体业务市场占有率在行业内资企业中排名领先,与国际三大外资气体巨头形成了“1+3”的竞争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半导体项目+产业基地”的产业发展战略,做好在建项目的施工建设和高质量交付的同时,以大湾区为核心,围绕长三角地区、京津冀地区以及中西部地区等产业聚集区持续开拓业务。适时开展特气业务战略布局,优化电子气产品结构,巩固和发展现有半导体领域客户;在氦气业务方面,依托现有氦气供应链,推动与国外气源地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强原料供应、产品应用等上下游产业的衔接融合,打通产业链条,提升国内国际氦气市场影响力;坚持创新引领发展,正式启动杭州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建设工作,加快培育公司新质生产力,进一步建立和掌握自有的装备设计核心技术、生产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核心业务稳步发展。
同时,公司依托电子大宗气体领域的深厚积淀和创新优势,聚焦装备核心技术发展,确保公司产品在性能、安全性、可靠性等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自主研发形成的亚超临界二氧化碳装备技术,成功在北京广钢、安徽广钢等项目公司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打破电子大宗气体行业超临界二氧化碳供气系统的国外垄断地位,为公司在芯片半导体行业的战略布局提供更加全面的技术支撑。公司注重技术创新成果的保护,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申请机制,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申请专利9项,获得专利授权18项,截至2024年6月末累计获得专利授权129项,同比增长32.99%。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了包括系统级制气技术、气体储运技术、数字化运行技术、气体应用技术等在内的核心技术体系。在系统级制气技术领域,公司制氮装置的技术参数和功能达到国际领先
水平;公司电子大宗气体的产品技术参数可达到ppb级,满足《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的性能要求,均远超国标要求;在气体储运技术领域,公司主要围绕氦气完整供应链形成了4K温区超低温的储运、液氦冷箱预冷、液氦冷箱互充、氦气循环回收提纯等核心技术,达到行业先进水平。2023年,公司成功自主开发了亚超临界二氧化碳输送技术,成为少数掌握此技术的公司,同时填补了国内空白;在数字化运行技术领域,公司实现了全部制气现场远程控制,并依托大数据分析有效提升制气现场的运行稳定性;在气体应用技术领域,公司为多个下游行业客户创新研发气体解决方案,实现节能减排、提质增效。
(1)系统级制气技术
1)气体制备技术
①超高纯复合纯化技术
目前,电子半导体产业对于电子大宗气体的核心需求之一即为超高纯度,要求杂质含量控制到ppb 级。公司通过超高纯复合纯化技术,在满足客户要求的品质、稳定性、可靠性的基础上,精准而不过度设计,以优化投资 、降低运行能耗,具体如下:
A.前置净化技术
公司独创的前置净化技术,通过选择合适的催化剂优化催化剂填充量优化吸附器内不同吸附剂及催化剂的布置,可在传统去除水蒸气、CO2、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等常规杂质的基础上,进一步去除CO和H2确保制氮装置出口氮气中CO和H2含量降至1ppbv,直接满足目前国内电子半导体制造的终端使用要求,降低了后端纯化器的负载,提高了系统的可靠性 ,延长了系统装置的使用寿命。
B.多级精馏技术
公司在自主研发设计的冷箱中,运用多级精馏技术,可将制氮装置出口氮气产品中的氧杂质含量降至1ppbv,满足目前国内电子半导体制造的需求。
C.后置纯化技术
公司后置纯化技术通过精准控压和组合式过滤确保气体在最佳压力范围内进行纯化,并使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避免失效,同时确保杂质颗粒度满足要求。
②宽幅变负荷技术
公司宽幅变负荷技术可实现105%范围内负荷调整,在确保设备可靠性和峰值需求的前提下,满足客户前期产能爬坡的低用量需求,可大幅节约能耗、降低运营成本。
③模块化设计技术
公司自主研发设计的高纯/超高纯制氮装置均采用撬装模块化设计,可在设备制造工厂分模块加工,运输至客户现场后快速安装,更好的控制设备整体质量并大幅减少现场安装工作量、缩短建设时间,快速实现供气。同时,模块化设计使制氮装置具备易拆卸、可搬迁、搬迁成本低的特点,有利于提升公司对风险项目的应对能力。
④圆形真空冷箱技术
公司中小型制氮装置 采用圆形真空冷箱,具有最小比表面积、高真空度等特点,节约生产材料和占地面积,并大幅提升保温效果、降低能耗。
⑤前置式复合增压技术
公司前置式复合增压技术,采用空气/氮气一体式多级组合气体压缩技术,可大幅降低冷箱内精馏塔的操作压力,提升氮气提取率,并采用分级增压方式,较常规单级增压大幅降低能耗。
2)全时在线气体供应技术
电子半导体客户对于电子大宗气体供应可靠性有极高的要求。在制氮装置主设备发生故障 或客户终端工况突然变化导致主设备无法满足客户需求时,全时在线气体供应技术通过独特的多回路预设快开设计,实现0~100%自动柔性无缝补给,保证超高纯气体全时在线供应以满足客户用气需求,达到高可靠性的运行目标,避免因气体断供、短供或波动对客户生产造成巨大损失。
3)高频脉冲测控技术
由于电子半导体产业对于电子大宗气体的纯度和稳定性要求极高,需要实时监测气体品质且产品参数需与设定值严格一致。公司高频脉冲测控技术通过脉冲式取样,对多组气体的品质实施监测和控制,确保超高纯气体的品质与设定值严格一致,提高了监测控制效率。
4)超高纯氦气纯化技术
公司超高纯氦气纯化技术,采用金属吸附反应原理,可将5N级氦气提纯至9N级为我国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显示等行业供应 ppb级超纯氦气。
(2)气体储运技术
1)亚超临界二氧化碳输送技术
亚超临界二氧化碳兼具气体和液体的双重物理特性,具有极其优异的溶解能力,欧美半导体巨头已将其应用于硅片清洗,此法可极大提高半导体成品良率、降低污染和设备成本。由于国内半导体产业发展起步较晚,国内气体供应商在超临界二氧化碳应用上处于空白。
公司依托电子大宗气体领域的深厚积淀和创新优势,开发亚超临界二氧化碳装备技术,掌握该装备技术的设计流程、系统组成和使用方法,形成供应亚超临界二氧化碳的能力,打破电子大宗气体行业超临界二氧化碳供气系统的国外垄断地位,为公司在芯片半导体行业的战略布局提供更加全面的技术支撑。
2)超净管道技术
公司在超净管道设计、选材、建设和验收各个环节,对焊接技术、现场材料、施工区域洁净度、施工工序等进行技术管理,并在管道供气前进行洁净处理,以去除系统内混入的空气杂质和颗粒物,实现超净管道各类杂质含量1ppbv,避免超高纯气体受污染。
3)4K温区超低温储运技术
液氦是温度为4K的深冷物质,需要极严苛的技术手段对储运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实施监测和控制,避免液氦发生泄露、污染或其他风险事件。公司4K温区超低温储运技术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① 采用液氮复合保冷技术,并自主开发出液氮高效加注技术,利用高真空、高隔热保温设备,实现4K温区超低温控制目标;② 采用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理技术,通过对温度、压力、液位和定位等参数进行远程监控,结合运输路线、途经中转站点停留时间实施精细化管理,保障储运安全性;③ 采用液氦精准增压控制技术,有效降低了液氦污染风险;④采用余氦取气技术,实现液氦冷箱中余氦留存量最小化的目标,提高储运效率。
4) 4K温区液氦冷箱冷却技术
公司对液氦温度、容器真空度及压力、充装距离及时间等全方面控制,成功实现4K温区液氦冷箱的冷却,填补了我国在该领域的技术空白为国内液氦冷箱的预冷、快速充装以及维保等环节实现自主可控奠定了坚实基础。
5)氦气循环回收提纯技术
公司自主研发设计的氦气真空处理及循环回收纯化系统,可应用于公司氦气智能化充装工厂,及氦气用量较大的下游客户生产环节通过氦气气囊、压缩机、回收纯化装置、 质谱仪等装置,提升产品纯度大幅降低氦气损耗率。该技术已在国内医疗器械龙头企业得到应用,打破了磁共振成像设备(MRI)行业相关生产环节依赖外资气体公司的现状,填补了国内空白。
6)智能充装技术
对于液体形态产品,公司采用模块化设计、可视化操作、自动化控制及在线校验技术,提高了充装安全、质量、效率, 降低了人工成本减少气体产品损耗通过智能识别及检测技术,对充装介质和运输工具进行多重校验,并实现智能调配,提高充装准确性和效率。对于气体形态产品,公司开发了针对单介质压缩高纯气体和混合气的自动充装系统,基于多参数气体状态方程的高精度压力和温度补偿算法,可实现不同介质在不同充装温度下的充装压力精准计算,消除压缩因子对充装带来的影响,保证每个钢瓶内给的充装压力均充足且受控,提高了气体充装精度,降低了人工工作强度,改善了充装安全性能。2022年4月,公司气体自动充装设备入选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软件首版次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在气瓶智能充装系统全面应用的基础上,2023年公司推出了新一代气瓶智能操作系统“HandlingPilot?”,该系统结合计算机视觉技术和机器人技术,实现对气瓶充装口的智能识别,找正和充装接口自动连接,与气瓶智能充装系统有效结合后,可以实现气瓶充装工厂的彻底“无人”化。
7)主动配送管理和智能调度技术
公司主动配送管理和智能调度技术对客户库存管理、客户需求预测、智能订单、配送路线智能优化、驾驶安全智能管理等方面进行优化管理,实现主动安全配送和智能调度,节约客户人力、公司人力、运力,确保配送安全和客户库存安全,降低了物流风险和物流成本。
(3)数字化运行技术
公司研发了ROC远程控制系统、ROM数据采集分析系统、APC先进过程控制系统,在此基础上组建了行业先进的DOC数字化运行中心:
1)ROC远程控制技术
通过自主研发的设备实时监控技术、设备远程管理控制技术、设备可视化技术等,将各个现场生产设备远程接入总部ROC中心进行集中监控和管理,实现快速响应的远程控制,从而实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目标。
2)ROM数据采集分析技术
通过自主研发的工业数据边缘计算技术、工业大数据存储和分析技术、设备指标计算技术等,将现场设备所有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和分析,深入挖掘数据潜力,在工业大数据基础上利用大数据分析进行运行优化、流程设计研发、设计工具开发、模拟培训系统开发等,从而提高生产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有效降低能耗、产品损耗。
3)APC先进过程控制技术
通过自主研发工业AI、数据建模、仿真推演、智能控制技术,采用工艺过程的多变量协调控制,从而实现纯度、负荷自动调整、提取率优化、PPU切换波动抑制等最佳工况的智能化控制。
(4)气体应用技术
公司对标外资气体公司,针对下游市场的气体应用技术创新,研发针对下游行业节能减排、提质增效的核心技术。公司系国内少数配备专门研发团队、自建实验室并配置齐全研发设备的气体公司。具体如下:
1)冷磁技术
液氦的潜化热极低,在向磁共振成像设备填充加注液氦时,若技术不成熟可能发生液氦瞬间全部气化导致失超,造成液氦全部损失甚至人员伤亡。公司通过可视化磁体检查、最低液位控制、加注液位控制、加注压力和速度、全流程监控等技术措施,研发出磁共振成像设备(MRI)的冷磁技术。冷磁技术可为MRI制造商完成磁体从常温到液氦温度的冷却过程,以及完成全新MRI的磁体液氦填充,可有效降低失超风险,并节约液氦用量,提高填充加注效率。该技术打破了MRI行业前述生产环节依赖外资气体公司的现状,并已在国内医疗器械龙头企业得到应用,填补了国内空白。
2)波峰焊无氧气氛控制技术
公司通过设计波峰焊/回流焊氮气保护工艺,精准控制炉内的无氧气氛,提升焊点外观,减少焊料氧化70%以上并节约焊料40%以上,降低助焊剂残余量和氧化率,焊接不良率下降35%以上。
3)富氧燃烧技术
富氧燃烧技术属于《中国气体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南》中明确指出的十四五期间“行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公司通过设计和应用富氧燃烧技术,可根据客户工艺的不同需求,精准控制燃烧气氛和火焰温度,从而实现节约燃料、减少排放、减少物料烧损。富氧燃烧技术可应用于电池、电路板回收产业,未来随着新能源电池和集成电路领域的快速发展,技术应用将更为广泛。
4)挥发性有机物低温冷凝技术
挥发性有机物低温冷凝技术属于《中国气体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南》中明确指出的十四五期间“行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公司设计和应用挥发性有机物低温冷凝技术,利用液氮-196℃的低温能量,冷却排放的有害尾气,使尾气中含有的挥发性有机物从气相冷凝成液相、固相后收集储存,从而实现净化尾气,直达排放标准的目标。
5)冷能回收利用技术
公司掌握的冷能回收利用技术,利用沿海船运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汽化冷量外放的特点,采用低温氮气压缩循环的方案,将原本向外界释放的LNG冷量回收进入空分系统,用于空分中产品的液化,能耗同比可下降52.5%~54.0%,大幅提升产品效益,同时实现整体能源利用链的绿色环保。
6)液氮低温冷疗技术
公司拥有液氮低温冷疗技术,该技术是指将身体暴露在零下100℃至零下180℃的冷疗舱中的一种无创性疗法,目前主要使用的是液氮蒸气。冷疗的原理是利用强烈、短时间的冷刺激作用于整个身体表面,对人体各个系统产生间接作用,最终带来身体的适应和稳态的恢复及能量储备。作为一种专业高效的恢复手段,该技术和设备已成为国内各大专业体育训练基地和团队的必备项目。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广钢气体(深圳)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1年 | /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申请专利9项,获得专利授权18项,截至2024年6月末累计获得专利授权129项,同比增长32.99%。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8 | 16 | 62 | 53 |
实用新型专利 | 1 | 2 | 73 | 74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2 | 2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49 | 49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9 | 18 | 186 | 178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50,734,568.83 | 49,420,253.05 | 2.66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0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50,734,568.83 | 49,420,253.05 | 2.6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5.22 | 5.52 | 减少0.30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0 | 0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气 | 17,061.00 | 2,326.07 | 12,630.98 | 成功实现了 | 研发更大制 | 行业 | 电子大宗 |
体制备技术 | 制备ppb级六大类电子大宗气体的技术能力,并成功研发了国内首台“半导体与集成电路ppb级超高纯制氮机(Super-N)装备系统” ,该系统产出的ppb级电子超高纯氮气产品全球市场排名第二、广东省内排名第一 |
气规模、更高纯度、更低能耗、更多品种、更便捷交付的气体制备技术,使公司气体制备技术达到国际一流
领先 | 气体在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扮演重要角色,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保障我国集成电路与半导体产业长期稳定发展 | |||||||
2 | 气体储运技术 | 6,240.00 | 763.22 | 5,355.87 | 公司重点围绕液氦的保冷、液氦容器的冷却、液氦的温度压力检测等开发技术,现成功突破液氦冷箱预冷技术,成为国内第一家掌握此技术的公司 | 研发更为先进、智能的气体供应链技术,使气体储运实现自动化、智能化 | 行业领先 | 氦气是半导体产业不可缺少的材料,国内氦气资源较少,技术储备薄弱。公司自主可控的氦气储运技术,有效填补该领域技术发展,助力氦气业务开拓 |
3 | 数字化运行技术 | 3,865.00 | 548.67 | 2,651.12 |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实现了空分装置的自动变负荷控制,空分现场理论上可以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运行。公司对现场采集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研发更优的 | 研发更优系统功能性、更大接入规模和更快数据传输速度的智能化气站运营系统,最终实现系统的自动化运营和响应 | 行业领先 | 数字化运行技术可显著提升空分装置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提升产品的运营效率、竞争力 |
远程控制技术。 | ||||||||
4 | 全时在线气体供应技术 | 1,490.00 | 70.55 | 1,221.36 | 公司针对电子大宗气站严苛的稳定性要求,提升后备系统的回路设计,实现主设备故障时的无缝切换。该技术显著提升了电子大宗现场制气项目的全时安全稳定运行。 | 研发制气装置的逻辑控制和智能化技术,提升装置的自动化、智能化、稳定性,保证系统的实时在线监测 | 行业领先 | 全时在线气体供应技术获得公司客户长期认可,不断的开拓新业务领域。 |
5 | 智能充装技术 | 2,455.00 | 406.41 | 2,374.29 | 智能充装技术可以实现不同介质在不同充装温度下的充装压力精准计算,提高了气体充装精度,改善了充装安全性能。公司自主研发的智能化充装系统已成功应用于公司的瓶气业务和武汉稀有气体工厂。 | 研发多种气体智能混配系统、气体容器追溯系统,保障充装安全性和气体质量可靠性 | 行业领先 | 自动化充装技术显著提升充装的安全性、精准度和效率,可显著降低由人工操作带来的失误,实现智能化、无人化 |
6 | 高频脉冲测控技术 | 1,530.00 | 69.59 | 1,169.99 |
公司研发的连续品质控制系统,已用于电子大宗气体现场,保证了气体品质与设定值在任何时刻的严格一致
研发匹配更大规模制气量的气体品质监测和控制技术,为下游客户提供提质、增效的定制化气体解决方案 | 行业领先 | 高频脉冲测控技术保障了气体供应的一致性与稳定性,可显著提升产品的竞争力。 | ||||||
7 | 气体应用技 | 4,325.00 | 888.94 | 4,294.21 | 公司已成功开发冷磁技术、富氧燃烧技术、低温冷凝回收 | 研发针对下游行业特定需求的气体应用技术 | 行业领先 | 气体应用技术可更好的针对下游市场,为客 |
术 | 等先进气体应用技术,目前正在开发雪花清洗、液氮低温粉碎、液氮低温冷疗技术等气体应用技术。 | 户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开发更多的气体应用场景。 | ||||||
合计 | / | 36,966.00 | 5,073.46 | 29,697.83 | / | / | / | / |
注:计算结果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35 | 124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3.90 | 14.92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2,667.30 | 2,507.16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9.76 | 20.22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1 | 0.74 |
硕士研究生 | 14 | 10.37 |
本科及以下 | 120 | 88.89 |
合计 | 135 | /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33 | 24.44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55 | 40.74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6 | 26.67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1 | 8.15 |
合计 | 135 | /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优势
公司通过不断研发创新,自主研发“Super-N”“Fast-N”系列制氮装置,可稳定生产并持续供应符合国际先进品质要求的ppb级超高纯氮气,能够满足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对气体供应能力及品质的严苛要求。
对于小规模或爬坡阶段的供气需求,公司与外资气体公司均开发了标准系列制氮装置。公司自主研发的“Fast-N”系列制氮装置,通过后置纯化系统,实现最终产品杂质含量控制在 1ppbv以内的目标,并通过撬装模块化设计,具备占地面积小、能耗低、交付时间短等特点。对于大规模的供气需求,公司与外资气体公司均开发了中大型超高纯制氮装置。公司自主研发的“Super-N”系列制氮装置在 5,000Nm3/h 及以上的供气量时,能够不通过后置纯化系统即可直接产出杂质含量控制在 1ppbv以内的氮气,较外资气体公司7,000Nm3/h 的最低供气量更具有宽容度,满足客户多样化的用气需求。此外,公司中大型超高纯制氮装置的最高设计供气规模虽然低于外资气体公司,但已满足目前国内大多数集成电路制造行业的需求,随着国内行业的不断进步,公司将不断研发创新,掌握更大规模超高纯制氮装置的技术能力。综上所述,公司制氮装置的技术水平与外资气体公司的先进水平一致。
2、平台优势
公司坚持“1+4+N”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引进高端科技人才,相继设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工艺技术研发中心、创新研发中心、数字化运行中心4个核心技术团队,围绕公司系统级制气技术、气体储运技术、数字化运行技术、气体应用技术等在内的核心技术体系,持续推动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实现自主创新。
另外,为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公司制定并发布了《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培训管理办法》《科技成果考评奖励办法》等奖励、激励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激励,增强公司对科技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和市场发展趋势为导向,充分发挥综合性、平台型气体公司的优势,优化公司资本、人才、技术资源配置,为公司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培育和壮大新质生产力,加速公司业务发展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进程。
3、客户优势
公司深耕电子大宗气体行业,凭借持续、稳定、安全的产品品质,在电子大宗气体行业里形成了一定的品牌知名度,产品已在行业内取得了广泛的认可。由于市场的不断演变为气体行业带来了广泛的市场需求,要求气体公司具备实现产品定制化、多样化的能力。另外,电子大宗气体客户对气体纯度、品质、稳定性及一致性要求极为苛刻,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和服务水平筛选十分严格,下游客户更换供应商的风险和评估测试成本较高,因此形成了较强的客户黏性。公司已同长鑫存储、晶合集成、华星光电等国内高精尖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具备较强的客户优势。
4、团队优势
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具有深厚的工业气体专业背景和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公司研发、生产、采购、销售等核心团队长期专注于工业气体相关领域,对企业所处的客观环境、气体行业及社会发展趋势有深刻理解和洞察,在核心团队的带领下,公司能够有效地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为公司产能扩张以及持续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电子半导体行业提供领先的电子大宗气体综合性解决方案,坚持差异化国际竞争和自主创新的发展战略,凭借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以及多年的气体生产运营经验,突破了外资气体公司的技术壁垒,实现了业务发展的实质性突破,产品得到众多国内外主流电子半导体厂商的认可,并取得良好的市场口碑。目前公司业务已覆盖我国集成电路三极,已发展成为电子半导体行业坚实的合作伙伴,为国内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显示等产业领域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284.25万元,同比增长8.60%;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77.50万元,同比降低14.39%;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00.64万元,同比降低16.22%;2024年上半年末,公司总资产为768,439.6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76,980.60万元。
(二)报告期内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1、业务开拓方面
(1)聚焦核心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以电子大宗气体业务为核心开拓市场。在与国内外同类企业同台竞争中,获取了武汉楚兴(二期)、珠海华灿等电子大宗气体项目,夯实公司在国内电子大宗气体业务的领先地位。同时,公司加强存量项目建设进度管理,陆续实现北京集电、方正微、武汉楚兴(一期)等多个项目的商业化运营,助力公司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2)突破传统业务
在通用工业气体业务领域,公司深化与现有客户合作,持续挖掘新的合作机会。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中标赤峰金通二期铜冶炼项目配套空分项目,在通用工业气体领域取得新突破,有利于提升公司在通用工业气体领域市场份额,扩大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针对零售气体市场,公司凭借在智能充装领域的技术优势推动国内瓶气业务变革,瓶装气体业务客户持续增加,产能逐步释放。同时,基于长期共同发展目标,公司充分考虑客户实际用气需求,成功推动现有优质瓶气客户从零售供气到现场制气的转变,降低客户整体用气成本,实现零售气体业务上的转型突破。
(3)拓展电子特气业务布局
电子特气方面,广钢气体基于对市场环境的研判,依托现场制气业务中客户的粘性以及客户需求的深入了解,进一步拓宽电子特气业务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在安徽合肥、内蒙古赤峰布局的电子特气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正式落地实施,处于产业化过程中的电子特气产品包括电子级NF3、C4F6、HCl、HBr等多种核心产品。未来随着电子特气项目逐步建成投产,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在电子特气领域的业务版图,不断增强公司在电子气体方面的技术、产品优势,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气体产品服务。
(4)持续完善全球氦气供应链
公司持续完善氦气供应链全球布局,依托现有氦气供应链,与主要气源地国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强对原料供应的管理和维护能力;推动核心供应链以及液氦战略储备中心的建设,提升液氦的储运能力,扩大氦气市场占有率。报告期内,氦气销售量保持增长趋势,公司在国内国际氦气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
(5)打造高端装备制造基地
为逐步建立和掌握自有装备核心设计技术研发能力、制造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在杭州建德正式奠基开工。提升核心装备的自主制造能力,将有助于公司加强气体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广钢气体在电子大宗现场制气领域的优势地位,为公司长期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科技创新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下游重点客户实际用气需求以及工业气体行业发展趋势,通过不断改进和更新核心关键技术,通过坚持核心技术自主研发,重点攻关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全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1)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本报告期研发支出累计投入5,073.46万元,同比增长2.66%。
(2)知识产权
公司注重技术创新成果的保护,逐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申请专利9项,获得专利授权18项,截至2024年6月末累计获得专利授权129项,同比增长32.99%。
(3)产学研合作
公司坚持产学研深度融合,立足于自身研发,陆续与华南理工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建立合作体系,与华南理工大学共建学生就业创业实践基地,吸纳高校优才生来公司实习锻炼,为企业生产、研发注入新鲜血液。
(4)数字化赋能
公司自主研发了ROC远程控制系统、ROM数据采集分析系统、APC先进过程控制系统,并组建了行业先进的DOC数字化运行中心。另外,公司在工业大数据基础上利用大数据分析进行运行优
化、流程设计研发、设计工具开发、模拟培训系统开发等,提高生产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有效降低能耗、产品损耗。
3、内部治理方面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内控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报告期内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贯彻执行相关制度,及时发现风险并予以解决,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4、信息披露及防范内幕交易方面
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通过上市公司公告、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平台、电话会议、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地保持公司的运营透明度,保障广大投资者和市场参与者能够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动态。
针对内幕交易防范工作,公司高度重视并扎实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内幕信息范围,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强化内部信息流转管控。公司定期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员工进行禁止内幕交易的警示与教育活动,强调保密义务的重要性,并敦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严防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1、核心竞争力风险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子半导体行业快速发展,电子大宗气体市场规模迅速增长,市场潜力巨大,外资气体公司都非常重视在中国市场的业务拓展,在不断巩固原有业务基础上开辟新的战略市场;同时,随着国家对电子半导体行业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吸引了工业气体设备厂商、工业气体运营厂商等各类企业参与及布局,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未来,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研发创新、专业人才储备、市场营销服务等方面形成竞争优势,则会在维持和开发客户过程中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经营风险
2.1 氦气采购量减少风险。
2020年3月,公司取得林德气体和普莱克斯合并时国家反垄断要求剥离的氦气业务,其中包括通过采购合同的背靠背安排取得来自澳大利亚达尔文、卡塔尔、俄罗斯阿穆尔等气源地的氦气产能。公司每年实际的氦气进口量取决于气源地的实际产量。
未来若全球或部分国家、地区的贸易政策、地缘政治、监管政策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气源地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公司氦气进口无法持续或进口量不达预期、氦气合同权益摊销费用增加或出现减值等,将对公司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2产能利用率较低风险
公司固定资产规模逐年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新建供气装置、购入液氦冷箱、提升自有运力所致。随着公司在建项目逐年增长,用于现场制气客户新建产线的配套供气系统及自建工厂扩大产能。若项目投产后,现场制气客户用气量不及预期,可能导致新增产能利用率较低风险。
2.3营运资金不足和流动性风险
公司所处的工业气体行业属于重资本行业,气体生产、储运等环节需要大量机器设备的投入,而且公司目前正处在业务扩张期,多个新建项目前期投入金额较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新建项目的持续大额投入,若公司不能有效管理资金,发生客户回款情况严重恶化、或融资渠道有限而不能及时进行融资等,将可能导致公司营运资金不足、项目无法如期建设、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流动性风险。
2.4 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物理、化学性质较为稳定,但在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仍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比如氧气具有助燃的特性,若在生产中由于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气体泄漏,可能发生爆炸、火灾等安全事故。如果公司未来在安全管理中发生疏忽,或员工操作不当,则可能发生相关安全事故,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并可能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进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3、财务风险
3.1应收账款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44,299.4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45.54%。如果未来下游行业景气度下滑、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公司应收账款将面临发生坏账或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
3.2商誉减值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商誉为56,290.91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7.33%,系2020年收购广州广钢、深圳广钢50%股权以及2021年收购四川新途流体51%股权形成。
公司商誉账面金额较大,若未来收购公司业绩不及预期或市场环境、产业政策等外部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则可能产生商誉减值,从而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3.3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6月的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38.27%、35.06%和30.06%。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主要系受氦气销售价格下滑影响。
若未来出现能源价格上涨、零售气体业务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市场竞争加剧等不利情况,公司毛利率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3.4固定资产减值风险
公司固定资产规模逐年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新建供气装置、购入液氦冷箱、提升自有运力所致。随着公司在建项目逐年增长,用于现场制气客户新建产线的配套供气系统及自建工厂扩大产能。若项目建设延期或项目投产后现场制气客户用气量不及预期,可能导致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出现减值风险。
4、行业风险
公司电子大宗气体下游应用领域中,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显示、光纤通信行业存在较强周期性波动的特征,下游行业的周期性变化将会对客户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若未来国际贸易摩擦加剧、下游行业的景气度继续下滑,短期来看,可能导致公司存量客户的用气量和销售收入减少;长期来看,可能导致下游产业链资本性支出缩减,进而导致公司电子大宗气体新项目减少,对公司的业务开拓、收入增长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通用工业气体以区域零售供气业务为主,气体销售价格会受到当地气体供需情况的影响出现波动,若机械制造、金属冶炼、能源化工等下游行业景气度下滑,可能导致下游客户开工率不足,对通用工业气体的用气需求萎缩,出现供大于求导致气体销售价格下降,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5、宏观环境风险
国际形势面临地缘政治冲突不断、中美间战略竞争持续的不利局面,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冲突双边或多边的贸易往来,加速全球产业链的重塑进程。公司氦气业务的开展依托于公司建立的全球供应链体系,且氦气资源基本为海外气源地进口,因此当公司全球供应链体系布局的区域或海外气源地出现地缘政治风险时,将可能导致公司氦气进口无法持续或进口量不达预期、氦气采购价格上涨、氦气合同权益摊销费用增加或出现减值等,将对公司经营规模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284.25万元,同比增长8.60%;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77.50万元,同比降低14.39%;
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00.64万元,同比降低
16.22%;2024年上半年末,公司总资产为768,439.6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76,980.60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972,842,502.67 | 895,832,284.63 | 8.60 |
营业成本 | 680,454,189.37 | 545,710,811.00 | 24.69 |
销售费用 | 20,023,538.02 | 19,086,306.27 | 4.91 |
管理费用 | 73,066,283.90 | 65,555,899.35 | 11.46 |
财务费用 | -9,529,845.41 | 16,969,108.02 | -156.16 |
研发费用 | 50,734,568.83 | 49,420,253.05 | 2.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9,242,684.63 | 216,607,316.78 | 5.8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6,274,913.93 | -427,657,303.83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90,511.43 | 250,076,405.03 | -92.33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带来部分利息收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项目投资建设支出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对外借款减少。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426,464,495.89 | 5.55 | 788,478,436.71 | 10.87 | -45.91 | 主要系项目投资支出增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01,481,210.00 | 18.24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主要系结构性存款增加 |
其他流动资产 | 264,594,727.06 | 3.44 | 1,795,947,849.11 | 24.76 | -85.27 | 主要系定期存款转 |
为结构性存款导致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4,850,000.00 | 0.19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主要系投资私募基金 |
固定资产 | 3,162,036,497.50 | 41.15 | 2,288,423,065.99 | 31.55 | 38.18 | 主要系多个项目建成投产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8,023,693.76 | 0.49 | 25,368,206.80 | 0.35 | 49.89 | 主要系内部未实现损益增加导致 |
短期借款 | 194,923,940.23 | 2.54 | 17,487,865.08 | 0.24 | 1,014.62 | 主要系短期融资规模增加 |
应付票据 | 69,638,052.90 | 0.91 | 26,877,825.23 | 0.37 | 159.09 | 主要系票据融资规模增加 |
应付账款 | 584,953,015.23 | 7.61 | 370,329,499.94 | 5.11 | 57.95 | 主要系项目建设,相关应付设备及工程款增加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2,646,538.10 | 0.69 | 38,197,948.40 | 0.53 | 37.83 | 主要系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导 |
致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报告期末,境外资产686,859,472.92(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8.94%。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限原因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其他货币资金-票据保证金 | 25,507,890.00 | |
其他货币资金-保函保证金 | 1,135,011.25 | 135,011.25 |
银行存款-账户信息变更期间受限 | 2,000.00 | 2,000.00 |
应收票据-未到期已背书票据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还原 | 2,102,107.08 | |
合计 | 28,747,008.33 | 137,011.25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4,850,000.00 | 8,593,667.00 | 72.80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私募基金名称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 | 投资目的 | 拟投资总额 |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参与身份 | 报告期末出资 | 是否控制该基金或施 | 会计核算科目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基金底层资产情况 | 报告期利润影响 | 累计利润影响 |
比例(%) | 加重大影响 | ||||||||||||
合肥启航恒鑫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4年1月12日 | 拓展公司产业布局 | 4,950.00 | 1,485.00 | 1,485.00 | 有限合伙人 | 30.00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否 | 产业投资 | 0.00 | 0.00 |
合计 | / | / | 4,950.00 | 1,485.00 | 1,485.00 | / | 30.00 | / | / | / | / | 0.00 | 0.00 |
其他说明无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1 | 广州广钢 | 气体生产及销售 | 21,400.00 | 165,370.37 | 57,714. 78 | 63,195.02 | 7,934.42 |
2 | 深圳广钢 | 气体生产及销售 | 21,000.00 | 41,573.06 | 30,114.39 | 9,284.53 | 1,423.82 |
3 | 香港广钢 | 氦气进口采购 | 3,000.00万美元 | 68,685.95 | 30,887.89 | 14,253.65 | 486.85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月2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1月23日 | 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4月25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4月26日 | 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整体合法、有效。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汪帆 | 董事长 | 离任 |
邓韬 | 首席科学家 | 聘任 |
邓韬 | 董事长 | 选举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科学家的议案》,同意聘请邓韬先生担任公司首席科学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聘任公司首席科学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报告期内,汪帆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公司董事邓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是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42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以2024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1,319,398,521股为基数计算,共计派发55,414,737.8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入下一年度。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81%。 如在公司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29.61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排放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和危险废弃物。公司超高纯制氮工艺无工业废气产生,制氢工艺会产生少量大气污染排放物,主要包括少量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公司的水污染排放物主要包含氨氮、总磷、悬浮物、动植物油、化学需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BOD)等;危险废弃物主要有HW08、HW49,一般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物/容器、废矿物油和含溶剂废物等;公司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均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排放要求。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面配备相关的环保处理设施,并制订有关措施,能够有效满足行业标准要求。同时,公司定期对有关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有效运行。公司对水污染排放物的具体排放指标每季度进行检测,实现有效的控制。公司严格按国家和地方规定要求贮存和管理危险废弃物,在危险废弃物转移处置过程中,委托有资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合规安全处置。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所有在建项目均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要求进行管理,确保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所有在建项目在正式动工前,均获取当地监管机构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落实环评、建设及有关验收工作。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构建了应急组织架构并确定了应急人员名单,同时明确了各级应急职责和环境事件分级,定期实施应急演练,切实提升了应急响应能力。此外,公司积极开展相关安健环质培训和宣传活动,不断强化员工的安健环质意识。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定,制定有关环境检测方案,对相关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定期环境监测。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能耗控制、节能减排等方面,向着经济与环保同步发展提升的方向,不断加大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力度和投入规模,全力打造成一个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
公司及各子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并持续完善相关环保管理制度、认真履行环保要求,落实环保职责,加强环保法制教育和环保知识宣传,提升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营造全员环保的良好企业氛围。为确保各类环保设施高效运作、保障各类排放达标,公司对污水治理设施、“雨污分流”设施进行进一步的升级改造,持续加大环保投入,不断优化治理设施,坚持长期可持续发展路径。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387.98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利用,持续推动有关现场开展效能提升工作,促进公司实现降本增效。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响应国家号召,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现新发展格局构建和污染防治的协调统一,公司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致力于通过实施水、电、天然气和煤炭等能源的对标管理,持续有效地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碳排放,降低能源使用。
2、公司通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淘汰高耗能的落后设备等行动深入挖掘节能潜力。
3、公司致力于持续推进环保建设和优化工作,建立和完善管理体系和机构,深化包括质量管理、节能减排、安健环质在内的各项管理措施,培养符合环保工厂管理要求的专业人才,确保其持续有效运作。
4、公司通过实施光伏发电等资源化利用项目加强环境资源的再生利用。
同时,公司积极开展全员环保知识培训、建立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厉行节约减少对水、电、办公用品的消费;持续开展“健康出行”活动,提倡乘坐公共交通、骑行等出行方式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倡导低碳工作、低碳生活。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展消费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持续采购各类帮扶助农产品。同时,公司组织广大党员、职工多次参与美化环境植树和绿美行动植树募捐等活动,为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中国增绿添美。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工控集团、广钢控股、大气天成投资 | 见注1 | 2022年12月15日 | 是 | 2023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17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井冈山橙兴、越秀智创投资、中启洞鉴投资、融创岭岳投资、商贸产业投资、屹唐华创投资、鸿德柒号 | 见注2 | 2022年12月15日 | 是 | 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5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红杉瀚辰投资 | 见注3 | 2022年12月15日 | 是 | 2023年8月15日至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年8月15日 | ||||||||
股份限售 | 尚融投资 | 见注4 | 2022年12月15日 | 是 | 18,893,770股限售期限为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5日;7,110,176股限售期限为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12月30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广州科创投资、铜陵有色、合肥石溪投资、宁波东鹏投资、集成电路投资、广开智行投资、共青城石溪投资、广州新星投资 | 见注5 | 2022年12月15日 | 是 | 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12月30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工控新兴投资 | 见注6 | 2022年12月15日 | 是 | 2023年8月15日至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6年8月17日 | ||||||||
股份限售 | 大气天成壹号、大气天成贰号 | 见注7 | 2022年12月15日 | 是 | 2023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17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广州德沁投资、广州泰广投资 | 见注8 | 2022年12月15日 | 是 | 2023年8月15日至2025年3月24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邓韬 | 见注9 | 2022年12月15日 | 是 | 2023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17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范胜标、贲志山、凌峰、施海光、贺新 | 见注10 | 2022年12月15日 | 是 | 2023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17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董事陈晓飞 | 见注11 | 2022年12月15日 | 是 | 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5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刘继雄、王开兵、李伟 | 见注12 | 2022年12月15日 | 是 | 2023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17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工控集团、广钢控股、工控新兴投资、大气天成投资、大气天成壹号、大气天成贰号 | 见注13 | 2022年12月15日 | 否 | 不适用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范胜标、邓韬、陈晓飞、贲志山、凌峰、施海光、贺新 | 见注14 | 2022年12月15日 | 否 | 不适用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工控集团、广钢控股 | 见注15 | 2023年3月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工控新兴投资、大气天成投资、大气天成壹号、大气天成贰号 | 见注16 | 2023年3月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井冈山橙兴 | 见注17 | 2023年3月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 | 见注18 | 2022年12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
其他 | 公司 | 见注19 | 2022年12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 | 见注20 | 2022年12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见注21 | 2022年12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 | 见注22 | 2022年12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见注23 | 2022年12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 | 见注24 | 2022年12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钱骥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见注25 | 2022年12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钱骥 | 见注26 | 2022年12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见注27 | 2022年12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 | 见注28 | 2022年12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陈晓飞、钱骥除外)、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 见注29 | 2022年12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陈晓飞、钱骥 | 见注30 | 2022年12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见注31 | 2022年12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 | 见注32 | 2022年12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钱骥除外)、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 见注33 | 2022年12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钱骥 | 见注34 | 2022年12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公司 | 见注35 | 2022年12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 | 见注36 | 2022年12月1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工控集团、广钢控股、工控新兴投资、大气天成投 | 见注37 | 2022年12月1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资、大气天成壹号、大气天成贰号、井冈山橙兴 | ||||||||
其他 | 董事(钱骥除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见注38 | 2022年12月1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钱骥 | 见注39 | 2022年12月1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2)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将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3)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注2: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2)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3)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注3: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注4: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2)本企业持有的于2021年12月29日通过增资取得的公司7,110,176股股份,自该次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2021年12月29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4)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注5: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自取得之日(2021年12月29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4)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注6: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自取得之日(2021年12月29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将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4)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注7: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自取得之日(2022年1月17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4)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将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5)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注8: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自取得之日(2022年3月22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4)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注9:
(1)本人通过井冈山市大气天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遵守井冈山市大气天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所持公司股份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本人在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在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计使用。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注10:
(1)本人通过井冈山市大气天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井冈山市大气天成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井冈山市大气天成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遵守前述合伙企业就所持公司股份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3)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
注11:
(1)本人通过井冈山橙兴气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遵守井冈山橙兴气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所持公司股份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3)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注12:
(1)本人通过井冈山市大气天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井冈山市大气天成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井冈山市大气天成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遵守前述合伙企业就所持公司股份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2)本人在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在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计使用。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注13:
(1)如本企业在承诺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2)若本企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或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企业不得进行股份减持。注14:
(1)如本人在承诺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2)若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或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3)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15:
(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①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
②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本企业承诺,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不减持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拟减持股票且符合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企业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持有发行人股份,并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本企业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企业所持股份低于5%的,本企业将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
本企业在减持持有发行人股份时,减持比例中的股份总数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发行人的总股本计算。
(3)若发行人或本企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或因本企业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企业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4)若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企业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等减持股份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同意将该等股票减持实际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注16:
(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①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
②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企业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的,累计减持公司股票总量不超过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数量(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的 100%,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价。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拟减持股票且符合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企业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持有发行人股份,并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本企业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企业所持股份低于 5%的,本企业将在减持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5%。
本企业在减持持有发行人股份时,减持比例中的股份总数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发行人的总股本计算。
(3)若发行人或本企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或因本企业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企业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4)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企业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等减持股份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同意将该等股票减持实际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注17:
(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①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②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企业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的,累计减持公司股票总量不超过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数量(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企业投资公司时的入股价格。
(2)在符合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企业将依法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配合并督促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时,将配合并督促公司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3)若发行人或本企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或因本企业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企业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4)若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企业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等减持股份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同意将该等股票减持实际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注18: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应当在30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三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股价稳定预案,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
1、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完成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时,公司应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法定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控股股东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2”完成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公司未按照前述规定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
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控股股东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3”完成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控股股东未按照前述规定实施股价稳定措施“3”时,公司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或未来新选聘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2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
(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或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
3、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或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注19: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由本公司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在发行人上市后至上述回购实施完毕之日,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3、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发行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及时进行公告。注20: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企业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在发行人上市后至上述回购实施完毕之日,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同时,本企业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时,本企业承诺就该等回购议案投赞成票。
3、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注21:
1、公司保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构成欺诈发行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购回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 10 个交易日内,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5、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公司将自愿无条件遵从该等规定。注22: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构成欺诈发行的,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购回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企业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注23:
1、巩固和发展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稳步推进并实施公司的经营开拓战略,持续关注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趋势,把握市场机遇,提高市场份额并扩展相关市场,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及市场占有率,增加公司营业收入,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制定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便于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地使用。
3、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获得预期投资收益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该等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将公司自主掌握的核心技术转化为较强的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积极调配内部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提高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所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4、加强公司运营效率
为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公司治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几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5、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积极推行成本管理,严控成本费用,提升公司利润率水平。即:根据公司整体经营目标,按各部门职能分担成本优化任务,明确成本管理的地位和作用,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6、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和回报规划,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制定公开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机制;同时,公司制定了《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以制度的形式稳定公司对股东的中长期回报,维护公司股东享有的资产收益权利。
7、进一步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
公司已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以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该等制度安排可为中小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选择管理者、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提供保障。公司承诺将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实施细则或要求,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通行惯例,进一步完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制度。注24:
1、绝不以控股股东身份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将及时按该等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注25: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本人将严格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及自律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已做出的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注26: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董事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注27:
1、公司保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构成欺诈发行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购回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 10 个交易日内,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5、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公司将自愿无条件遵从该等规定。注28: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构成欺诈发行的,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购回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企业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注29: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及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人不会因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注30: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出具的其他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出具的其他相关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注31:
1、如果发行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发行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发行人将继续履行承诺。
注32:
1、如果未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在本企业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3、在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企业将继续履行承诺。
注33:
1、本人若未能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承诺。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注34:
1、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承诺。
注35:
公司在本次发行后将严格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草案)》及《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规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做出的承诺须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管要求。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公司另行出具的《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注36:
为杜绝出现同业竞争等损害发行人的利益及其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本企业出具承诺函,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一条 本企业承诺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所规定的可能与发行人及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发行人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第二条 本企业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发行人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则本企业将及时告知发行人,并尽可能地协助发行人取得该商业机会。
第三条 本企业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可能影响发行人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活动,包括:
1、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和客户资源阻碍或者限制发行人的独立发展;
2、捏造、散布不利于发行人的消息,损害发行人的商誉;
3、利用对发行人的控制地位施加不良影响,造成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研发人员、技术人员等核心人员的异常变动;
4、从发行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销售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如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未来的产品或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企业将促成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采取措施,以按照最大限度符合发行人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
(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
(2)停止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
第五条 本企业承诺以上关于本企业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的相关行为,并对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37:
(1)报告期内,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充分的披露,不存在虚假描述或者重大遗漏。
(2)报告期内,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权益的情形。
(3)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将继续减少和避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督促发行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4)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
(5)本企业将督促本企业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6)本企业承诺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7)本企业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8)本企业承诺在属于发行人主要股东/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主要股东控制的企业或一致行动人期间,信守以上承诺。
(9)本企业承诺以上关于本企业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企业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注38:
(1)报告期内,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充分的披露,不存在虚假描述或者重大遗漏。
(2)报告期内,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权益的情形。
(3)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将继续减少和避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4)本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
(5)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6)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7)本人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重大影响,谋求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8)本人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信守以上承诺。
(9)本人承诺以上关于本人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注39:
(1)本人将减少和避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本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
(3)本人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信守以上承诺。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作为债权人就申报债权确认向原客户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涉案金额26,825.72万元(未含诉讼费、审计评估费等费用)。目前该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万元) | 本年初至2024年6月30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 | 完成预计比例(%)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董监高的关联方 | 5,500.00 | 845.66 | 15.38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 3,200.00 | 1,090.96 | 34.09 | |
租赁办公场所 | 450.00 | 84.59 | 18.80 |
注: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8月10日 | 325,561.58 | 306,781.46 | 115,000.00 | 191,781.46 | 89,725.99 | 19,774.30 | 29.25 | 10.31 | 37,008.26 | 12.06 | 0 |
合计 | / | 325,561.58 | 306,781.46 | 115,000.00 | 191,781.46 | 89,725.99 | 19,774.30 | / | / | 37,008.26 | /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 | 节余金额 |
总额(2) | 说明具体情况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合肥长鑫二期电子大宗气站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0,000.00 | 3,120.63 | 14,027.63 | 70.14 | 2025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合肥综保区电子级超高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5,000.00 | 505.96 | 11,104.15 | 44.42 | 2026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氦气及氦基混合气智能化充装建设项目 (存储系统)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40,000.00 | 13,607.37 | 14,819.91 | 37.05 | 2026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30,000.00 | 0.00 | 3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粤芯集成 电路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否 | 8,000.00 | 2,307.87 | 2,307.87 | 28.85 | 2025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广钢气体(南通)冷能综合利用空分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否 | 25,000.00 | 1,284.20 | 1,284.20 | 5.14 | 2025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北京长鑫集电二期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否 | 45,000.00 | 10,456.03 | 10,456.03 | 23.24 | 2025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芯恩(青岛)二期电子超纯大宗气体供应 | 生产建设 | 否 | 否 | 32,000.00 | 5,726.20 | 5,726.20 | 17.89 | 2025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项目(F3阶段)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超募资金 | 不适用 | 否 | 否 | 81,781.46 | 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 | / | / | 306,781.46 | 37,008.26 | 89,725.99 | / | / | / | / | / | / | / |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备注 |
粤芯集成电路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 | 在建项目 | 8,000.00 | 2,307.87 | 28.85 | |
广钢气体(南通)冷能综合利用空分项目 | 在建项目 | 25,000.00 | 1,284.20 | 5.14 | |
北京长鑫集电二期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 | 在建项目 | 45,000.00 | 10,456.03 | 23.24 | |
芯恩(青岛)二期电子超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F3阶段) | 在建项目 | 32,000.00 | 5,726.20 | 17.89 | |
超募资金 | 尚未使用 | 81,781.46 | 0.00 | 0.00 | |
合计 | / | 191,781.46 | 19,774.30 | / | /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9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4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0,000.00万元。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8月31日 | 240,000 | 2023年8月31日 | 2024年8月30日 | 150,000 | 否 |
其他说明
2023年8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广钢气体工程(杭州)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新途流体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四川省新途众达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募投项目“合肥长鑫二期电子大宗气站项目”和“合肥综保区电子级超高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的实施主体。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024年1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定期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定期等额置换。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定期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用款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原材料等采购支出),通过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结算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4,679.41万元,履行相应募集资金置换审批程序后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76,178,956 | 81.57 | -18,983,819 | -18,983,819 | 1,057,195,137 | 80.13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590,490,585 | 44.75 | -75,613 | -75,613 | 590,414,972 | 44.75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85,625,837 | 36.81 | -18,845,672 | -18,845,672 | 466,780,165 | 35.38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485,581,253 | 36.80 | -18,801,088 | -18,801,088 | 466,780,165 | 35.38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4,584 | 0.00 | -44,584 | -44,584 | 0 | 0.00 | |||
4、外资持股 | 62,534 | 0.00 | -62,534 | -62,534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62,534 | 0.00 | -62,534 | -62,534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43,219,565 | 18.43 | 18,983,819 | 18,983,819 | 262,203,384 | 19.87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43,219,565 | 18.43 | 18,983,819 | 18,983,819 | 262,203,384 | 19.87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319,398,521 | 100.00 | 0 | 0 | 1,319,398,521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2月1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合计总数为18,983,81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44%,限售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 | 18,983,819 | 18,983,819 | 0 | 0 | 网下配售限 售股上市流 通 | 2024年2月19日 |
合计 | 18,983,819 | 18,983,819 | 0 | 0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4,69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 | 272,619,213 | 20.66 | 272,619,213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广州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 0 | 251,916,518 | 19.09 | 251,916,51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井冈山橙兴气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56,681,309 | 4.30 | 56,681,309 | 0 | 无 | 0 | 其他 |
井冈山市大气天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52,918,130 | 4.01 | 52,918,130 | 0 | 无 | 0 | 其他 |
深圳市红杉瀚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3,064,098 | 2.51 | 33,064,098 | 0 | 无 | 0 | 其他 |
广州越秀智创升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3,064,097 | 2.51 | 33,064,097 | 0 | 无 | 0 | 其他 |
尚融(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 | 26,003,946 | 1.97 | 26,003,946 | 0 | 无 | 0 | 其他 |
湖南中启洞鉴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3,617,212 | 1.79 | 23,617,212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3,617,212 | 1.79 | 23,617,212 | 0 | 无 | 0 | 其他 | ||
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3,617,212 | 1.79 | 23,617,212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景顺长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景顺长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 18,346,222 | 人民币普通股 | 18,346,222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251,888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51,888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邦半导体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0,000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666,091 | 人民币普通股 | 5,666,091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302,229 | 人民币普通股 | 5,302,229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742,368 | 人民币普通股 | 4,742,368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283,266 | 人民币普通股 | 4,283,266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449,899 | 人民币普通股 | 3,449,899 | |||||||
刘元杰 | 3,196,155 | 人民币普通股 | 3,196,155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甄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45,859 | 人民币普通股 | 2,945,859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与井冈山市大气天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72,619,213 | 2026-08-17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2 | 广州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 251,916,518 | 2026-08-17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3 | 井冈山橙兴气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6,681,309 | 2024-08-15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4 | 井冈山市大气天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2,918,130 | 2026-08-17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5 | 深圳市红杉瀚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064,098 | 2024-08-15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6 | 广州越秀智创升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064,097 | 2024-08-15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7 | 尚融(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6,003,946 | 18,893,770股限售期限为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5日;7,110,176股限售期限为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12月30日 | 18,893,770股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2021年 12月 29 日通过增资取得的 7,110,176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该次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 | |
8 | 湖南中启洞鉴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617,212 | 2024-08-15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9 | 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617,212 | 2024-08-15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10 | 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617,212 | 2024-08-15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与井冈山市大气天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刘琼 | 副总裁 | 20,000 | 30,000 | 10,000 | 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26,464,495.89 | 788,478,436.71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01,481,21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162,107.08 | 2,904,990.60 | |
应收账款 | 442,994,731.26 | 343,417,186.75 | |
应收款项融资 | 238,775.00 | 93,836.08 | |
预付款项 | 23,972,389.66 | 18,865,983.52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5,083,607.68 | 12,657,691.8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83,799.73 | 383,799.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40,099,411.42 | 185,318,832.0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4,624,600.00 | 4,624,600.0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4,594,727.06 | 1,795,947,849.11 | |
流动资产合计 | 2,821,716,055.05 | 3,152,309,406.6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6,593,667.00 | 16,593,667.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4,85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3,162,036,497.50 | 2,288,423,065.99 | |
在建工程 | 477,688,450.41 | 572,080,432.5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4,505,734.67 | 23,664,460.43 | |
无形资产 | 399,556,699.68 | 394,320,773.4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562,909,144.07 | 562,909,144.07 | |
长期待摊费用 | 12,941,906.06 | 12,785,205.2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8,023,693.76 | 25,368,206.8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3,574,103.23 | 205,008,629.3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862,679,896.38 | 4,101,153,584.84 | |
资产总计 | 7,684,395,951.43 | 7,253,462,991.5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94,923,940.23 | 17,487,865.08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9,638,052.90 | 26,877,825.23 | |
应付账款 | 584,953,015.23 | 370,329,499.9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7,341,140.42 | 40,775,237.0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6,698,400.35 | 42,021,644.04 | |
应交税费 | 29,058,737.09 | 35,335,994.04 | |
其他应付款 | 24,417,983.35 | 32,235,506.5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1,773,287.04 | 168,930,878.12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231,537.37 | 11,226,489.61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99,036,093.98 | 745,220,939.6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514,023,520.07 | 592,094,030.45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2,183,451.47 | 21,379,357.60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90,596,485.68 | 90,352,699.8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2,646,538.10 | 38,197,948.4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79,449,995.32 | 742,024,036.26 | |
负债合计 | 1,878,486,089.30 | 1,487,244,975.9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19,398,521.00 | 1,319,398,52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479,969,037.78 | 3,479,969,037.7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33,346,879.11 | 29,363,373.40 | |
盈余公积 | 41,483,192.75 | 41,483,192.75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895,608,348.58 | 860,107,616.7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769,805,979.22 | 5,730,321,741.66 | |
少数股东权益 | 36,103,882.91 | 35,896,273.9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805,909,862.13 | 5,766,218,015.5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684,395,951.43 | 7,253,462,991.52 |
公司负责人:邓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海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施海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06,944,749.11 | 726,521,696.7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01,481,21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16,447,695.28 | 117,252,287.91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096,895.38 | 2,061,263.82 | |
其他应收款 | 2,085,113,862.14 | 1,427,362,486.2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45,383,799.73 | 45,383,799.73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合同资产 | 4,624,600.00 | 4,624,600.0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4,991,461.72 | 1,689,103,672.45 | |
流动资产合计 | 4,032,700,473.63 | 3,966,926,007.0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189,801,183.30 | 2,128,381,183.3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6,593,667.00 | 16,593,667.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4,85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360,764.43 | 839,817.90 | |
在建工程 | 11,322,988.56 | 7,137,738.8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02,846,055.87 | 109,599,437.5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24,794.07 | 450,421.8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2,181.5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862,533.83 | 7,933,066.0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54,184,168.56 | 2,270,935,332.43 | |
资产总计 | 6,386,884,642.19 | 6,237,861,339.5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02,577,444.85 | 77,521,621.1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373,820.55 | 1,373,820.55 | |
应付职工薪酬 | 17,209,200.05 | 18,306,975.07 | |
应交税费 | 173,201.68 | 252,878.51 | |
其他应付款 | 690,391,728.03 | 651,398,879.9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2,812,602.50 | 117,704,599.72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974,537,997.66 | 866,558,774.9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74,880,000.00 | 347,200,000.00 | |
应付债券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81,416,424.01 | 82,700,975.6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22,181.5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56,518,605.51 | 429,900,975.66 | |
负债合计 | 1,331,056,603.17 | 1,296,459,750.5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19,398,521.00 | 1,319,398,52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479,969,037.78 | 3,479,969,037.7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1,483,192.75 | 41,483,192.75 | |
未分配利润 | 214,977,287.49 | 100,550,837.4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055,828,039.02 | 4,941,401,588.9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386,884,642.19 | 6,237,861,339.52 |
公司负责人:邓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海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施海光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972,842,502.67 | 895,832,284.63 | |
其中:营业收入 | 972,842,502.67 | 895,832,284.63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819,432,299.64 | 700,420,819.13 | |
其中:营业成本 | 680,454,189.37 | 545,710,811.00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税金及附加 | 4,683,564.93 | 3,678,441.44 | |
销售费用 | 20,023,538.02 | 19,086,306.27 | |
管理费用 | 73,066,283.90 | 65,555,899.35 | |
研发费用 | 50,734,568.83 | 49,420,253.05 | |
财务费用 | -9,529,845.41 | 16,969,108.02 | |
其中:利息费用 | 12,302,853.07 | 15,759,411.84 | |
利息收入 | 24,463,137.75 | 421,252.54 | |
加:其他收益 | 4,446,617.07 | 4,588,022.8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1,480.0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81,21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921,376.74 | -4,446,095.7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211,720.91 | -375,124.4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77,036.14 | -2,397,828.41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2,581,968.59 | 193,051,919.76 | |
加:营业外收入 | 206,938.28 | 390,177.34 | |
减:营业外支出 | 708,885.46 | 48,327.31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2,080,021.41 | 193,393,769.79 | |
减:所得税费用 | 16,097,392.97 | 35,128,831.54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5,982,628.44 | 158,264,938.2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5,982,628.44 | 158,264,938.2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5,775,019.45 | 158,592,999.0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7,608.99 | -328,060.7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35,982,628.44 | 158,264,938.2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5,775,019.45 | 158,592,999.0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07,608.99 | -328,060.7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邓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海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施海光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64,115,344.63 | 37,158,257.42 | |
减:营业成本 | 55,075,396.29 | 6,833,915.36 | |
税金及附加 | 52,143.32 | 17,761.36 | |
销售费用 | 1,065,176.27 | 2,395,029.42 | |
管理费用 | 5,462,844.55 | 24,409,925.56 | |
研发费用 | 7,304,598.33 | 3,575,411.65 | |
财务费用 | -16,645,219.60 | 7,942,857.11 | |
其中:利息费用 | 6,477,076.87 | 8,284,199.38 | |
利息收入 | 23,311,869.74 | 351,830.47 |
加:其他收益 | 1,719,427.03 | 993,234.2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9,696,981.03 | 60,135,238.9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81,21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500.00 | 273,046.6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14,707,523.53 | 53,384,876.69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6,785.8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14,700,737.66 | 53,384,876.69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4,700,737.66 | 53,384,876.6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4,700,737.66 | 53,384,876.6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14,700,737.66 | 53,384,876.6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邓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海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施海光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93,753,243.78 | 902,342,161.1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57,302.22 | 3,461,712.0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511,723.80 | 6,206,038.3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2,722,269.80 | 912,009,911.6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34,655,657.76 | 427,184,185.3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2,025,654.87 | 123,790,771.5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6,927,474.93 | 88,703,377.6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870,797.61 | 55,724,260.2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3,479,585.17 | 695,402,594.8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9,242,684.63 | 216,607,316.7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7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1,661,722.60 | 135,238.9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56,395.62 | 655,620.53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6,521.4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93,318,118.22 | 937,380.8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14,743,032.15 | 420,001,017.6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14,850,000.00 | 8,593,667.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29,593,032.15 | 428,594,684.6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6,274,913.93 | -427,657,303.8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94,920,051.34 | 384,654,003.54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4,920,051.34 | 384,654,003.5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3,199,985.25 | 117,417,929.7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0,614,225.36 | 14,825,044.5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15,329.30 | 2,334,624.3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5,729,539.91 | 134,577,598.5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90,511.43 | 250,076,405.0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80,112.95 | -407,440.3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88,521,830.82 | 38,618,977.6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88,341,425.46 | 79,200,284.0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9,819,594.64 | 117,819,261.65 |
公司负责人:邓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海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施海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8,999,655.59 | 45,976,206.6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36,218.23 | 99,387,171.9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2,835,873.82 | 145,363,378.6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913,697.09 | 3,623,286.3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0,758,146.18 | 12,724,724.8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6,389.30 | 1,222,031.5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2,351,384.45 | 155,464,606.7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4,109,617.02 | 173,034,649.5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1,273,743.20 | -27,671,270.9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7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1,661,722.60 | 135,238.9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212,123.2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91,661,722.60 | 4,347,362.1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239,533.34 | 5,130,129.0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76,270,000.00 | 148,174,667.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97,509,533.34 | 153,304,796.0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152,189.26 | -148,957,433.8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94,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4,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7,190,000.00 | 1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5,265,393.65 | 8,226,005.8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2,455,393.65 | 18,226,005.8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455,393.65 | 175,773,994.1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38.1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19,576,947.59 | -855,248.8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26,521,696.70 | 50,915,485.1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6,944,749.11 | 50,060,236.35 |
公司负责人:邓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海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施海光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19,398,521.00 | 3,479,969,037.78 | 29,363,373.40 | 41,483,192.75 | 860,107,616.73 | 5,730,321,741.66 | 35,896,273.92 | 5,766,218,015.5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19,398,521.00 | 3,479,969,037.78 | 29,363,373.40 | 41,483,192.75 | 860,107,616.73 | 5,730,321,741.66 | 35,896,273.92 | 5,766,218,015.5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983,505.71 | 35,500,731.85 | 39,484,237.56 | 207,608.99 | 39,691,846.55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5,775,019.45 | 135,775,019.45 | 207,608.99 | 135,982,628.4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0,274,287.60 | -100,274,287.60 | -100,274,287.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0,274,287.60 | -100,274,287.60 | -100,274,287.6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983,505.71 | 3,983,505.71 | 3,983,505.71 | ||||||||||||
1.本期提取 | 12,595,024.85 | 12,595,024.85 | 12,595,024.85 | ||||||||||||
2.本期使用 | 8,611,519.14 | 8,611,519.14 | 8,611,519.1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19,398,521.00 | 3,479,969,037.78 | 33,346,879.11 | 41,483,192.75 | 895,608,348.58 | 5,769,805,979.22 | 36,103,882.91 | 5,805,909,862.13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89,548,891.00 | 742,004,031.06 | 21,013,528.12 | 34,361,902.94 | 547,630,932.67 | 2,334,559,285.79 | 19,522,961.53 | 2,354,082,247.3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89,548,891.00 | 742,004,031.06 | 21,013,528.12 | 34,361,902.94 | 547,630,932.67 | 2,334,559,285.79 | 19,522,961.53 | 2,354,082,247.32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915,667.79 | 158,563,836.94 | 164,479,504.73 | -712,376.99 | 163,767,127.7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8,592,999.04 | 158,592,999.04 | -328,060.79 | 158,264,938.2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75,000.00 | -375,00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75,000.00 | -375,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
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915,667.79 | 5,915,667.79 | -9,316.20 | 5,906,351.59 | |||||||||||
1.本期提取 | 12,931,864.42 | 12,931,864.42 | 12,931,864.42 | ||||||||||||
2.本期使用 | 7,016,196.63 | 7,016,196.63 | 9,316.20 | 7,025,512.83 | |||||||||||
(六)其他 | -29,162.10 | -29,162.10 | -29,162.1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89,548,891.00 | 742,004,031.06 | 26,929,195.91 | 34,361,902.94 | 706,194,769.61 | 2,499,038,790.52 | 18,810,584.54 | 2,517,849,375.06 |
公司负责人:邓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海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施海光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19,398,521.00 | 3,479,969,037.78 | 41,483,192.75 | 100,550,837.43 | 4,941,401,588.96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19,398,521.00 | 3,479,969,037.78 | 41,483,192.75 | 100,550,837.43 | 4,941,401,588.9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4,426,450.06 | 114,426,450.0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4,700,737.66 | 214,700,737.6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0,274,287.60 | -100,274,287.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0,274,287.60 | -100,274,287.6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19,398,521.00 | 3,479,969,037.78 | 41,483,192.75 | 214,977,287.49 | 5,055,828,039.02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89,548,891.00 | 742,004,031.06 | 34,361,902.94 | 36,459,229.16 | 1,802,374,054.1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89,548,891.00 | 742,004,031.06 | 34,361,902.94 | 36,459,229.16 | 1,802,374,054.1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3,384,876.69 | 53,384,876.6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3,384,876.69 | 53,384,876.69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89,548,891.00 | 742,004,031.06 | 34,361,902.94 | 89,844,105.85 | 1,855,758,930.85 |
公司负责人:邓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海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施海光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气体”“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广州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气体有限”),于2014年9月11日由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集团”)现已更名为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控集团”)出资设立,公司取得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304702693J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939.852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邓韬。
(1)2014年9月,气体有限设立
根据广钢集团出具《关于印发广州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钢企集发〔2014〕121号)及公司章程规定,广钢集团以现金5,000.00万元出资成立气体有限。本次出资经广州市穗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14年8月29日出具了穗晟验字(2014)第009号《验资报告》验证。2014年9月11日,公司取得广州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01000298985)。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项 目 | 出资金额(元) | 股权比例(%) |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100.00 |
合计 | 50,000,000.00 | 100.00 |
(2)2014年12月,气体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4年11月27日,广钢集团作出《关于对广州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增资4,500.00万元的决定》(钢企集发[2014]183号),同意由广钢集团对气体有限增资4,500.00万元,增资后气体有限注册资本为9,500.00万元。2014年12月15日,广州市工商局核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2014年12月24日,广州证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穗证信验字(2014)B0016号),验证截至2014年12月22日止,气体有限已收到广钢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4,50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项 目 | 出资金额(元) | 股权比例(%) |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95,000,000.00 | 100.00 |
合计 | 95,000,000.00 | 100.00 |
(3)2015年4月,气体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5年3月9日,广钢集团作出《关于对广州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增资4,500.00万元的决定》(钢企集发[2015]31号),同意由广钢集团对气体有限增资4,500.00万元,增资后气体有限注册资本为14,000.00万元。
2015年4月2日,广州证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穗证信验字(2015)B0003号),验证截至2015年3月25日止,气体有限已收到广钢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4,50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5年4月27日,广州市工商局核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项 目 | 出资金额(元) | 股权比例(%) |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140,000,000.00 | 100.00 |
合计 | 140,000,000.00 | 100.00 |
(4)2015年6月,气体有限第三次增资
2015年5月15日,广钢集团作出《关于对广州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增资4,500.00万元的决定》(钢企集发[2015]55号),同意由广钢集团对气体有限以货币增资4,500.00万元。
2015年6月10日,广州市工商局核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2015年6月18日,广州证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穗证信验字(2015)B0006号),验证截至2015年6月12日止,气体有限已收到广钢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4,50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项 目 | 出资金额(元) | 股权比例(%) |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185,000,000.00 | 100.00 |
合计 | 185,000,000.00 | 100.00 |
(5)2017年5月,气体有限第四次增资
2017年4月21日,广钢集团作出《关于增资广州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的决定》(钢企集发[2017]60号),同意由广钢控股以其持有4家合资公司粤港气体、珠江气体、广州广钢、深圳广钢(以下合称“4家合资公司”)各50%的股权按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价增资气体有限,增资扩股完成后,气体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52,981.45万元,其中广钢控股出资34,481.45万元,持股比例为66.18%;广钢集团出资18,5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33.82%。本次增资为非公开协议增资。
2017年5月10日,广州市工商局核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及4家合资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项 目 | 出资金额(元) | 股权比例(%) |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185,000,000.00 | 33.82 |
项 目 | 出资金额(元) | 股权比例(%) |
广州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 344,814,484.00 | 66.18 |
合计 | 529,814,484.00 | 100.00 |
(6)2017年8月,气体有限第五次增资
2017年6月16日,广钢集团审议批准由广钢集团向气体有限增资3,000.00万元。2017年6月21日,气体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气体有限注册资本由52,981.4484万元增加至55,981.4484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3,000.00万元由广钢集团以货币认缴。2017年8月16日,广州市工商局核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2017年11月6日,广州市华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华会验字(2017)第010号),验证截至2017年8月16日止,气体有限已经收到广钢控股以股权作价出资的新增注册资本34,481.4484万元、收到广钢集团以货币缴纳的注册资本3,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项 目 | 出资金额(元) | 股权比例(%) |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215,000,000.00 | 37.43 |
广州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 344,814,484.00 | 62.57 |
合计 | 559,814,484.00 | 100.00 |
(7)2018年2月,气体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8年1月22日,广钢控股与广钢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广钢控股将其所持气体有限17.57%的股权以10,515.3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钢集团,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7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广会专字[2018]G17037940010号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基础。2018年1月31日,气体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项。2018年2月1日,广州市工商局核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项 目 | 出资金额(元) | 股权比例(%) |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307,897,966.00 | 55.00 |
广州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 251,916,518.00 | 45.00 |
合计 | 559,814,484.00 | 100.00 |
(8)2018年10月,气体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8年2月9日,气体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气体有限以2018年2月28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0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广州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2018年第1月到第2月审计报告》([2018]京会兴粤分审字第59000257号),经审验,截至2018年2月28日,气体有限的净资产为60,501.26万元。
2018年4月1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广州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造所涉及广州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价报字(2018)第2-0400号),采用资产基础法,以2018年2月28日作为资产评估基准日,气体有限净资产账面值为60,501.26万元,评估值为71,235.90万元。
2018年9月30日,气体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气体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的截至2018年2月28日的净资产60,501.26万元折股55,981.448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55,981.4484万元,净资产折股溢价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8年10月16日,广州市工商局向公司核发《营业执照》(注册号:
91440101304702693J),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55,981.4484万元。
2018年11月20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2018]京会兴验字第59000004号),验证截至2018年2月28日止,公司已将截至2018年2月28日经审计的净资产605,012,636.83元,折合为股份总额559,814,484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股本559,814,484元,超过折合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项 目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307,897,966.00 | 55.00 |
广州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 251,916,518.00 | 45.00 |
合计 | 559,814,484.00 | 100.00 |
(9)2021年3月,广钢气体第一次增资
2019年5月20日,广钢气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2019年6月25日,广钢气体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的议案》,拟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并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2019年9月29日,广州市国资委下发《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批复》(穗国资批[2019]124号),批准广钢集团关于报请审批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的请示,同意广钢气体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同步实施股权激励,其中引入战略投资者持股占混改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5%,员工股权激励持股占混改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6%。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员工股权激励同步在产权交易机构采取增资扩股形式公开进行。2020年10月27日,广钢气体增资项目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挂牌,信息发布起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2月21日,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遴选确定了投资方和增资价格。其后,广钢气体分别与深圳市红杉瀚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瀚辰投资”)、井冈山橙兴气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井冈山橙兴”)、湖南中启洞鉴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启洞鉴投资”)、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创岭岳投资”)、广州越秀智创升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越秀智创投资”)、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商贸产业投资”)、北京屹唐华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屹唐华创投资”)、尚融(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融投资”)、井冈山市大气天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气天成投资”)签订《企业增资扩股合同》,约定各方按2.1171元/股进行增资。其中增资价格是以评估值为基准,按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结果为定价基础确定,员工持股平台增资价格与投资方增资价格一致。2021年2月20日,广钢气体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接收前述股东成为广钢气体新股东,新增股东按2.1171元/股价格认购新增股份322,154,349股,占增资后注册资本总额的36.53%。
2021年3月8日,广州市工商局核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2021年3月11日,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广州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凭证》(NO:G62020GD0000015),确认本次增资项目交易符合程序性规定。
2021年3月2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27号),审验截至2021年2月10日止,广钢气体已经收到上述新增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32,215.4349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广钢气体的注册资本为881,968,833.00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07,897,966.00 | 34.91 |
广州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 251,916,518.00 | 28.56 |
井冈山橙兴 | 75,575,079.00 | 8.57 |
大气天成投资 | 52,918,130.00 | 6.00 |
红杉瀚辰投资 | 51,957,867.00 | 5.89 |
越秀智创投资 | 33,064,097.00 | 3.75 |
中启洞鉴投资 | 23,617,212.00 | 2.68 |
融创岭岳投资 | 23,617,212.00 | 2.68 |
商贸产业投资 | 23,617,212.00 | 2.68 |
屹唐华创投资 | 18,893,770.00 | 2.14 |
尚融投资 | 18,893,770.00 | 2.14 |
合计 | 881,968,833.00 | 100.00 |
(10)2021年8月,广钢气体第一次股份转让
2021年5月30日,红杉瀚辰投资与广州鸿德柒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德柒号”)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红杉瀚辰投资将其持有的广钢气体18,893,769股股份按2.117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鸿德柒号。2021年8月3日,公司就前述股份转让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更新股东名册。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项 目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07,897,966.00 | 34.91 |
广州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 251,916,518.00 | 28.56 |
井冈山橙兴 | 75,575,079.00 | 8.57 |
大气天成投资 | 52,918,130.00 | 6.00 |
红杉瀚辰投资 | 33,064,098.00 | 3.75 |
越秀智创投资 | 33,064,097.00 | 3.75 |
中启洞鉴投资 | 23,617,212.00 | 2.68 |
融创岭岳投资 | 23,617,212.00 | 2.68 |
商贸产业投资 | 23,617,212.00 | 2.68 |
屹唐华创投资 | 18,893,770.00 | 2.14 |
尚融投资 | 18,893,770.00 | 2.14 |
鸿德柒号 | 18,893,769.00 | 2.14 |
合计 | 881,968,833.00 | 100.00 |
(11)2021年12月,广钢气体第二次增资
2021年10月13日,工控集团下发《关于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批复》(工控字[2021]205号),批准广钢气体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请示,同意广钢气体在公开市场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通过控股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其中引入战略投资者持股占混改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89%,员工股权激励持股占混改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4%;同意本次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国资监管部门核准或者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5月31日,员工股权激励受让价格与增资扩股价格保持一致。2021年10月15日,广钢气体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通过公开挂牌引入投资者实施增资扩股的议案》。
2021年10月22日,广钢气体增资项目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挂牌,信息发布起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2月16日,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遴选确定了投资方和增资价格。其后,广钢气体分别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有色”)、广州工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工控新兴投资”)、合肥石溪产恒二期集成电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石溪投资”)、宁波东鹏伟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东鹏投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成电路投资”)、广州广开智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开智行投资”)、共青城石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石溪投资”)、广州新星翰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新星投资”)、广州科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科创投资”)、尚融投资签订《企业增资扩股合同》,约定各方按3.2348元/股进行增资。其中增资价格是以评估值为基准,按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结果为定价基础确定。
2021年12月25日,广钢气体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接收前述股东按3.2348元/股价格合计认购新增股份107,580,058股,占增资后注册资本总额的10.87%。
2021年12月29日,广州市工商局核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2022年1月10日,容诚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04号),审验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广钢气体已经收到上述新增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0,758.0058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22年1月11日,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广州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凭证》(NO:G62021GD0000023),确认本次增资项目交易符合程序性规定。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项 目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07,897,966.00 | 31.11 |
广州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 251,916,518.00 | 25.46 |
井冈山橙兴 | 75,575,079.00 | 7.64 |
大气天成投资 | 52,918,130.00 | 5.35 |
红杉瀚辰投资 | 33,064,098.00 | 3.34 |
越秀智创投资 | 33,064,097.00 | 3.34 |
尚融投资 | 26,003,946.00 | 2.63 |
中启洞鉴投资 | 23,617,212.00 | 2.39 |
融创岭岳投资 | 23,617,212.00 | 2.39 |
商贸产业投资 | 23,617,212.00 | 2.39 |
广州科创投资 | 21,639,667.00 | 2.19 |
屹唐华创投资 | 18,893,770.00 | 1.91 |
鸿德柒号 | 18,893,769.00 | 1.91 |
铜陵有色 | 15,456,905.00 | 1.56 |
工控新兴投资 | 15,456,905.00 | 1.56 |
合肥石溪投资 | 9,274,143.00 | 0.94 |
宁波东鹏投资 | 9,274,143.00 | 0.94 |
集成电路投资 | 9,274,143.00 | 0.94 |
广开智行投资 | 7,728,452.00 | 0.78 |
共青城石溪投资 | 6,182,762.00 | 0.62 |
广州新星投资 | 6,182,762.00 | 0.62 |
合计 | 989,548,891.00 | 100.00 |
(12)2022年1月,广钢气体第二次股份转让
2021年12月24日,工控集团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5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轮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的议案》。
2021年12月25日,广钢气体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轮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2022年1月5日,工控集团分别与井冈山市大气天成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气天成壹号”)、井冈山市大气天成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气天成贰号”)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按3.2348元/股价格向大气天成壹号转让其持有的广钢气体18,347,277股股份,向大气天成贰号转让其持有的广钢气体16,931,476股股份。
2022年1月17日,公司就前述增资及股份转让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更新股东名册。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项 目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72,619,213.00 | 27.55 |
广州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 251,916,518.00 | 25.46 |
井冈山橙兴 | 75,575,079.00 | 7.64 |
大气天成投资 | 52,918,130.00 | 5.35 |
红杉瀚辰投资 | 33,064,098.00 | 3.34 |
越秀智创投资 | 33,064,097.00 | 3.34 |
尚融投资 | 26,003,946.00 | 2.63 |
中启洞鉴投资 | 23,617,212.00 | 2.39 |
融创岭岳投资 | 23,617,212.00 | 2.39 |
商贸产业投资 | 23,617,212.00 | 2.39 |
广州科创投资 | 21,639,667.00 | 2.19 |
屹唐华创投资 | 18,893,770.00 | 1.91 |
鸿德柒号 | 18,893,769.00 | 1.91 |
大气天成壹号 | 18,347,277.00 | 1.85 |
大气天成贰号 | 16,931,476.00 | 1.71 |
铜陵有色 | 15,456,905.00 | 1.56 |
工控新兴投资 | 15,456,905.00 | 1.56 |
合肥石溪投资 | 9,274,143.00 | 0.94 |
宁波东鹏投资 | 9,274,143.00 | 0.94 |
集成电路投资 | 9,274,143.00 | 0.94 |
广开智行投资 | 7,728,452.00 | 0.78 |
共青城石溪投资 | 6,182,762.00 | 0.62 |
广州新星投资 | 6,182,762.00 | 0.62 |
合计 | 989,548,891.00 | 100.00 |
(13)2022年3月,广钢气体第三次股份转让
2022年3月15日,井冈山橙兴分别与广州德沁投资、广州泰广投资签订《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井冈山橙兴将其持有的广钢气体9,446,885股股份转让给广州德沁投资,将其持有的广钢气体9,446,885股股份转让给广州泰广投资。
2022年3月22日,公司就前述股份转让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更新股东名册。
本次股权转让后,广钢气体的股权结构如下:
项 目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72,619,213.00 | 27.55 |
广州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 251,916,518.00 | 25.46 |
井冈山橙兴 | 56,681,309.00 | 5.73 |
大气天成投资 | 52,918,130.00 | 5.35 |
红杉瀚辰投资 | 33,064,098.00 | 3.34 |
越秀智创投资 | 33,064,097.00 | 3.34 |
尚融投资 | 26,003,946.00 | 2.63 |
中启洞鉴投资 | 23,617,212.00 | 2.39 |
融创岭岳投资 | 23,617,212.00 | 2.39 |
商贸产业投资 | 23,617,212.00 | 2.39 |
广州科创投资 | 21,639,667.00 | 2.19 |
屹唐华创投资 | 18,893,770.00 | 1.91 |
鸿德柒号 | 18,893,769.00 | 1.91 |
大气天成壹号 | 18,347,277.00 | 1.85 |
大气天成贰号 | 16,931,476.00 | 1.71 |
铜陵有色 | 15,456,905.00 | 1.56 |
工控新兴投资 | 15,456,905.00 | 1.56 |
广州德沁投资 | 9,446,885.00 | 0.95 |
广州泰广投资 | 9,446,885.00 | 0.95 |
合肥石溪投资 | 9,274,143.00 | 0.94 |
宁波东鹏投资 | 9,274,143.00 | 0.94 |
集成电路投资 | 9,274,143.00 | 0.94 |
广开智行投资 | 7,728,452.00 | 0.78 |
共青城石溪投资 | 6,182,762.00 | 0.62 |
广州新星投资 | 6,182,762.00 | 0.62 |
合计 | 989,548,891.00 | 100.00 |
(14)2023年8月,广钢气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据本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2号文)核准,2023年8月15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广钢气体”,证券代码“688548”。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2,984.963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2,984.963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939.8521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未发生变更。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广钢气体的股权结构如下:
项 目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72,619,213.00 | 20.66 |
广州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 251,916,518.00 | 19.09 |
井冈山橙兴气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6,681,309.00 | 4.30 |
井冈山市大气天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2,918,130.00 | 4.01 |
深圳市红杉瀚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064,098.00 | 2.51 |
广州越秀智创升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064,097.00 | 2.51 |
尚融(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6,003,946.00 | 1.97 |
湖南中启洞鉴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617,212.00 | 1.79 |
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617,212.00 | 1.79 |
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617,212.00 | 1.79 |
广州科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639,667.00 | 1.64 |
北京屹唐华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8,893,770.00 | 1.43 |
广州鸿德柒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893,769.00 | 1.43 |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456,905.00 | 1.17 |
广州工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456,905.00 | 1.17 |
合肥石溪产恒二期集成电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274,143.00 | 0.70 |
宁波东鹏伟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274,143.00 | 0.70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9,274,143.00 | 0.70 |
广州广开智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728,452.00 | 0.59 |
共青城石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82,762.00 | 0.47 |
广州新星翰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82,762.00 | 0.47 |
井冈山市大气天成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347,277.00 | 1.39 |
项 目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井冈山市大气天成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931,476.00 | 1.28 |
广州德沁十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446,885.00 | 0.72 |
广州泰广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446,885.00 | 0.72 |
其他社会公众股-有限售条件股份 | 86,630,065.00 | 6.57 |
其他社会公众股-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3,219,565.00 | 18.43 |
合计 | 1,319,398,521.00 | 100.00 |
注册地:本公司注册地为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红钢路5号(钢铁基地内)。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环保技术推广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能源技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市场调研服务;环保设备批发;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30日决议批准报出。
1. 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
(1)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 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 | 广州市粤港气体工业有限公司 | 粤港气体 | 100.00 | |
2 | 广州珠江气体工业有限公司 | 珠江气体 | 100.00 | |
3 | 广钢气体(广州)有限公司 | 广州广钢 | 100.00 | |
4 | 广州广钢气体物流有限公司 | 广钢物流 | 100.00 | |
5 | 广钢气体(深圳)有限公司 | 深圳广钢 | 100.00 | |
6 | 广东广钢稀有气体有限公司 | 稀有气体 | 100.00 | |
7 | 芜湖广钢气体有限公司 | 芜湖广钢 | 60.10 | 39.90 |
8 | 河南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广钢 | 90.00 | |
9 | 滁州广钢气体有限公司 | 滁州广钢 | 100.00 | |
10 | 长沙广钢气体有限公司 | 长沙广钢 | 100.00 | |
11 | 赤峰广钢气体有限公司 | 赤峰广钢 | 100.00 | |
12 | 广钢气体(武汉)有限公司 | 武汉广钢 | 100.00 | |
13 | 合肥广钢气体有限公司 | 合肥广钢 | 100.00 | |
14 | 广钢气体(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广钢 | 100.00 |
序 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5 | 广钢气体工程(杭州)有限公司 | 杭州广钢 | 100.00 | |
16 | 广钢气体(湖州)有限公司 | 湖州广钢 | 100.00 | |
17 | 广钢气体(南通)有限公司 | 南通广钢 | 10.00 | 90.00 |
18 | 上海广钢精密气体有限公司 | 上海广钢精密 | 100.00 | |
19 | 广钢(上海)气体有限公司 | 上海广钢 | 100.00 | |
20 | 广钢气体(海宁)有限公司 | 海宁广钢 | 3.08 | 96.92 |
21 | 广钢气体电子材料(广州)有限公司 | 广州广钢电材 | 100.00 | |
22 | 四川新途流体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四川新途流体 | 51.00 | |
23 | 四川省新途众达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新途众达 | 注 | |
24 | 安徽广钢气体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安徽广钢电材 | 100.00 | |
25 | 北京广钢气体有限公司 | 北京广钢 | 100.00 | |
26 | 湖北广钢气体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湖北广钢电材 | 75.00 | |
27 | 广钢气体(青岛)有限公司 | 青岛广钢 | 100.00 | |
28 | 赤峰广钢气体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赤峰广钢电材 | 100.00 | |
29 | 广钢气体半导体材料(安徽)有限公司 | 安徽广钢半导体 | 100.00 | |
30 | 广钢气体电子材料(武汉)有限公司 | 武汉广钢电材 | 100.00 |
注:通过51%控股的子公司新途流体持股75%纳入合并范围
(2)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序 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报告期间 |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1 | 赤峰广钢气体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赤峰广钢电材 | 2024年度 | 设立 |
2 | 广钢气体半导体材料(安徽)有限公司 | 安徽广钢半导体 | 2024年度 | 设立 |
3 | 广钢气体电子材料(武汉)有限公司 | 武汉广钢电材 | 2024年度 | 设立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金额大于1100万元 |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金额大于1100万元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金额大于11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 金额大于11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在建工程金额大于期末总资产的0.5%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金额大于11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金额大于11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的其他应付款 | 金额大于11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占比超过10% |
重要的投资活动项目 | 单项投资活动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
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
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
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融资款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
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客户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账 龄 | 坏账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00 |
1至2年 | 10.00 |
2至3年 | 30.00 |
3至4年 | 50.00 |
4至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本公司对客户已破产、解散、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表明应收款项已无法收回的客观证据的应收款项单项认定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保证金、押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客户已破产、解散、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表明其他应收款项已无法收回的客观证据的其他应收款项单项认定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 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 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 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 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在途物资、原材料、备品备件、在产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4)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7.长期资产减值”。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无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直线法 | 15-20年 | 0.00-5.00 | 4.75-6.67 |
机器设备 | 直线法 | 10-15年 | 0.00-5.00 | 6.33-10.00 |
液氦冷箱 | 直线法 | 20年 | 5.00 | 4.75 |
运输工具 | 直线法 | 5-10年 | 0.00-5.00 | 9.50-20.00 |
其他设备 | 直线法 | 3-5年 | 0.00-5.00 | 19.00-33.33 |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如下: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40-50年 | 直线法 | 法定使用权 |
氦气合同权益 | 21.17年、10.33年[注] | 直线法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专利技术及软件著作权 | 10年 | 直线法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计算机软件 | 3-5年 | 直线法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注:2022年2月起,氦气合同权益的摊销期限由21.17年变更为10.33年。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3)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4)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公司目前的销售模式主要包括现场制气模式、零售模式,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现场制气模式的收入确认
现场制气模式下,公司生产的气体自通过双方指定的交付点后完成所有权转移。公司在每月取得客户确认的供气结算单、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②零售模式的收入确认
零售供气模式下,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供货,在客户自提点或产品运抵客户指定地点,取得客户确认收货数量的送货单或提货单、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③设备销售的收入确认
对于需安装的设备,公司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在完成安装取得客户验收单、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可从单
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
理: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
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6)售后租回
①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②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
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2)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3)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有公开报价的,本公司不将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5)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6)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7)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8)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13%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6.5%、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广钢气体(广州)有限公司 | 15.00% |
广钢气体(深圳)有限公司 | 15.00% |
河南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 | 25.00% |
四川新途流体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15.00% |
广州市粤港气体工业有限公司 | 20.00% |
广州广钢气体物流有限公司 | 25.00% |
广钢气体(武汉)有限公司 | 25.00% |
四川省新途众达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5.00% |
广州珠江气体工业有限公司 | 25.00% |
广东广钢稀有气体有限公司 | 25.00% |
芜湖广钢气体有限公司 | 25.00% |
广钢气体(香港)有限公司 | 8.25%-16.5% |
滁州广钢气体有限公司 | 25.00% |
长沙广钢气体有限公司 | 15.00% |
赤峰广钢气体有限公司 | 25.00% |
合肥广钢气体有限公司 | 25.00% |
广钢气体工程(杭州)有限公司 | 25.00% |
广钢气体(湖州)有限公司 | 20.00% |
广钢气体(南通)有限公司 | 25.00% |
上海广钢精密气体有限公司 | 25.00% |
广钢(上海)气体有限公司 | 25.00% |
广钢气体(海宁)有限公司 | 20.00% |
广钢气体电子材料(广州)有限公司 | 25.00% |
安徽广钢气体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25.00% |
广钢气体(北京)有限公司 | 25.00% |
湖北广钢气体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25.00% |
广钢气体(青岛)有限公司 | 25.00% |
赤峰广钢气体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25.00% |
广钢气体半导体材料(安徽)有限公司 | 25.00% |
广钢气体电子材料(武汉)有限公司 | 25.0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批准,本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14401417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报告期内本公司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批准,广钢气体(广州)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44001284,有效期:三年。报告期内广钢气体(广州)有限公司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批准,广钢气体(深圳)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44202275,有效期:三年。报告期内广钢气体(深圳)有限公司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经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批准,长沙广钢气体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243004638,有效期:三年。报告期内长沙广钢气体有限公司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经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批准,四川新途流体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51001988,有效期:三年。报告期内四川新途流体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一条: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第一条: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三条: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本公司符合该税收优惠条件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 2024年1-6月 |
广州市粤港气体工业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 |
广钢气体(海宁)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 |
广钢气体(湖州)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 |
赤峰广钢气体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 |
广钢气体半导体材料(安徽)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 |
广钢气体电子材料(武汉)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 |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399,821,594.64 | 788,343,425.46 |
其他货币资金 | 26,642,901.25 | 135,011.25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426,464,495.89 | 788,478,436.7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4,101,573.50 | 7,114,605.07 |
其他说明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401,481,210.00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1,401,481,210.00 | / | |
合计 | 1,401,481,21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162,107.08 | 2,904,990.6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162,107.08 | 2,904,990.6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102,107.08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102,107.08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61,972,761.90 | 357,991,756.16 |
1年以内小计 | 461,972,761.90 | 357,991,756.16 |
1至2年 | 2,686,834.12 | 3,278,030.92 |
2至3年 | 2,221,677.28 | 513,663.85 |
3至4年 | 294,565.87 | 30,452.2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60,000.00 | 60,000.00 |
合计 | 467,235,839.17 | 361,873,903.1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67,235,839.17 | 100.00 | 24,241,107.91 | 5.19 | 442,994,731.26 | 361,873,903.13 | 100.00 | 18,456,716.38 | 5.10 | 343,417,186.75 |
其中: | ||||||||||
1.应收客户款项 | 467,235,839.17 | 100.00 | 24,241,107.91 | 5.19 | 442,994,731.26 | 361,873,903.13 | 100.00 | 18,456,716.38 | 5.10 | 343,417,186.75 |
合计 | 467,235,839.17 | / | 24,241,107.91 | / | 442,994,731.26 | 361,873,903.13 | / | 18,456,716.38 | / | 343,417,186.7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应收客户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61,972,761.90 | 23,098,638.38 | 5.00 |
1-2年 | 2,686,834.12 | 268,683.41 | 10.00 |
2-3年 | 2,221,677.28 | 666,503.18 | 30.00 |
3-4年 | 294,565.87 | 147,282.94 | 50.00 |
4-5年 |
5年以上 | 60,000.00 | 60,000.00 | 100.00 |
合计 | 467,235,839.17 | 24,241,107.91 | 5.1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18,456,716.38 | 5,766,089.00 | 18,302.53 | 24,241,107.91 | ||
合计 | 18,456,716.38 | 5,766,089.00 | 18,302.53 | 24,241,107.9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83,524,035.10 | 83,524,035.10 | 17.69 | 4,176,201.75 | |
第二名 | 38,793,763.60 | 38,793,763.60 | 8.22 | 1,939,688.18 | |
第三名 | 34,191,199.15 | 34,191,199.15 | 7.24 | 1,709,559.96 | |
第四名 | 33,986,990.28 | 33,986,990.28 | 7.20 | 1,699,349.51 | |
第五名 | 18,721,128.04 | 18,721,128.04 | 3.97 | 936,056.40 | |
合计 | 209,217,116.17 | 209,217,116.17 | 44.32 | 10,460,855.80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4,868,000.00 | 243,400.00 | 4,624,600.00 | 4,868,000.00 | 243,400.00 | 4,624,600.00 |
合计 | 4,868,000.00 | 243,400.00 | 4,624,600.00 | 4,868,000.00 | 243,400.00 | 4,624,600.0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868,000.00 | 100.00 | 243,400.00 | 5.00 | 4,624,600.00 | 4,868,000.00 | 100.00 | 243,400.00 | 5.00 | 4,624,600.00 |
其中: |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4,868,000.00 | 100.00 | 243,400.00 | 5.00 | 4,624,600.00 | 4,868,000.00 | 100.00 | 243,400.00 | 5.00 | 4,624,600.00 |
合计 | 4,868,000.00 | / | 243,400.00 | / | 4,624,600.00 | 4,868,000.00 | / | 243,400.00 | / | 4,624,6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未到期的质保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4,868,000.00 | 243,400.00 | 5.00 |
合计 | 4,868,000.00 | 243,400.00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43,400.00 | 243,400.0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243,400.00 | 243,400.00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243,400.00 | 243,400.00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未到期质保金 | 243,400.00 | |||
合计 | 243,400.00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38,775.00 | 93,836.08 |
合计 | 238,775.00 | 93,836.0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5,567,126.31 | |
合计 | 15,567,126.31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1,681,933.89 | 90.45 | 16,875,310.34 | 89.45 |
1至2年 | 2,290,455.77 | 9.55 | 1,848,388.39 | 9.80 |
2至3年 | 142,284.79 | 0.75 | ||
3年以上 | ||||
合计 | 23,972,389.66 | 100.00 | 18,865,983.5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2,338,028.23 | 9.75 |
第二名 | 2,192,275.54 | 9.15 |
第三名 | 1,500,000.00 | 6.26 |
第四名 | 1,149,519.88 | 4.8 |
第五名 | 940,776.71 | 3.92 |
合计 | 8,120,600.36 | 33.8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83,799.73 | 383,799.73 |
其他应收款 | 14,699,807.95 | 12,273,892.11 |
合计 | 15,083,607.68 | 12,657,691.8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安徽万瑞冷电科技有限公司 | 383,799.73 | 383,799.73 |
合计 | 383,799.73 | 383,799.73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700,433.58 | 9,700,686.15 |
1年以内小计 | 10,700,433.58 | 9,700,686.15 |
1至2年 | 2,723,110.51 | 2,268,253.38 |
2至3年 | 1,653,228.55 | 626,629.53 |
3至4年 | 164,425.86 | 74,425.86 |
4至5年 | 10,000.00 | 210,000.00 |
5年以上 | 277,938.20 | 67,938.20 |
合计 | 15,529,136.70 | 12,947,933.1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11,451,304.90 | 10,566,056.90 |
备用金及其他 | 4,077,831.80 | 2,381,876.22 |
合计 | 15,529,136.70 | 12,947,933.1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674,041.01 | 674,041.01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674,041.01 | 674,041.01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55,287.74 | 155,287.7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829,328.75 | 829,328.7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674,041.01 | 155,287.74 | 829,328.75 | |||
合计 | 674,041.01 | 155,287.74 | 829,328.7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员工备用金 | 2,675,112.92 | 17.23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133,755.65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614,000.00 | 10.39 | 保证金 | 3年以内 | 80,700.00 |
铜陵金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 | 800,000.00 | 5.15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40,000.00 |
石家庄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0 | 5.15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40,000.00 |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650,000.00 | 4.19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32,500.00 |
合计 | 6,539,112.92 | 42.11 | / | / | 326,955.65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途物资 | 29,297,653.34 | 29,297,653.34 | 13,593,835.07 | 13,593,835.07 | ||
原材料 | 817,058.88 | 39,564.01 | 777,494.87 | 604,284.31 | 39,564.01 | 564,720.30 |
备品备件 | 46,782,884.44 | 3,953,456.09 | 42,829,428.35 | 44,010,556.20 | 3,928,430.23 | 40,082,125.97 |
在产品 | 17,477,656.55 | 754,126.60 | 16,723,529.95 | 17,820,932.59 | 17,820,932.59 |
库存商品 | 141,340,275.88 | 2,352,434.45 | 138,987,841.43 | 107,038,450.39 | 107,038,450.39 | |
委托加工物资 | 11,483,463.48 | 11,483,463.48 | 6,218,767.75 | 6,218,767.75 | ||
合计 | 247,198,992.57 | 7,099,581.15 | 240,099,411.42 | 189,286,826.31 | 3,967,994.24 | 185,318,832.07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9,564.01 | 39,564.01 | ||||
备品备件 | 3,928,430.23 | 105,159.86 | 80,134.00 | 3,953,456.09 | ||
在产品 | 754,126.60 | 754,126.60 | ||||
库存商品 | 2,352,434.45 | 2,352,434.45 | ||||
合计 | 3,967,994.24 | 3,211,720.91 | 80,134.00 | 7,099,581.15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149,454,036.36 | 105,719,765.96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6,993,966.12 | 10,569,672.17 |
待摊费用及其他 | 6,461,975.08 | 6,222,465.77 |
定期存款及利息 | 101,684,749.50 | 1,673,435,945.21 |
合计 | 264,594,727.06 | 1,795,947,849.11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芯链融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安徽万瑞冷电科技有限公司 | 12,593,667.00 | 12,593,667.00 | |||||||||
合计 | 16,593,667.00 | 16,593,667.00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肥启航恒鑫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850,000.00 | |
合计 | 14,85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162,036,497.50 | 2,288,423,065.99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162,036,497.50 | 2,288,423,065.99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液氦冷箱 | 运输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13,576,894.83 | 2,362,114,664.35 | 217,818,620.91 | 107,071,567.52 | 32,060,086.12 | 3,032,641,833.7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133,246.76 | 835,271,124.92 | 85,161,201.00 | 16,787,878.94 | 33,271,700.73 | 983,625,152.35 |
(1)购置 | 17,713,100.82 | 16,787,878.94 | 33,271,700.73 | 67,772,680.4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3,133,246.76 | 817,558,024.10 | 85,161,201.00 | 915,852,471.8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90,595.00 | 11,718,211.40 | 9,841,487.48 | 50,635.61 | 22,400,929.49 | |
(1)处置或报废 | 790,595.00 | 11,718,211.40 | 9,841,487.48 | 50,635.61 | 22,400,929.49 | |
4.期末余额 | 325,919,546.59 | 3,185,667,577.87 | 302,979,821.91 | 114,017,958.98 | 65,281,151.24 | 3,993,866,056.5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3,175,646.59 | 416,296,575.39 | 13,451,752.58 | 38,598,119.30 | 12,109,248.64 | 513,631,342.50 |
2.本期增加金额 | 6,558,430.68 | 89,354,757.40 | 5,548,584.35 | 4,994,505.76 | 3,134,390.40 | 109,590,668.59 |
(1)计提 | 6,558,430.68 | 89,354,757.40 | 5,548,584.35 | 4,994,505.76 | 3,134,390.40 | 109,590,668.5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0,867.08 | 12,421,493.22 | 9,349,413.11 | 48,103.83 | 21,979,877.24 | |
(1)处置或报废 | 160,867.08 | 12,421,493.22 | 9,349,413.11 | 48,103.83 | 21,979,877.24 | |
4.期末余额 | 39,573,210.19 | 493,229,839.57 | 19,000,336.93 | 34,243,211.95 | 15,195,535.21 | 601,242,133.8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5,212,455.92 | 215,274,740.45 | 100,228.87 | 230,587,425.2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5,212,455.92 | 215,274,740.45 | 100,228.87 | 230,587,425.24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1,133,880.48 | 2,477,162,997.85 | 283,979,484.98 | 79,774,747.03 | 49,985,387.16 | 3,162,036,497.50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5,188,792.32 | 1,730,543,348.51 | 204,366,868.33 | 68,473,448.22 | 19,850,608.61 | 2,288,423,065.9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河南广钢机器设备 | 288,796,680.08 | 63,785,845.27 | 215,263,597.90 | 9,747,236.91 | 河南广钢机器设备 |
河南广钢房屋及建筑物 | 19,851,370.99 | 4,638,915.07 | 15,212,455.92 | 河南广钢房屋及建筑物 | |
河南广钢其他设备 | 218,268.21 | 118,039.34 | 100,228.87 | 河南广钢其他设备 | |
合计 | 308,866,319.28 | 68,542,799.68 | 230,576,282.69 | 9,747,236.91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77,688,450.41 | 572,080,432.53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477,688,450.41 | 572,080,432.53 |
其他说明:
无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氦气及氦基混合气智能化充装建设项目(存储系统) | 75,611,542.04 | 75,611,542.04 | 74,401,922.93 | 74,401,922.93 | ||
上海氦气及电子气项目 | 68,245,162.47 | 68,245,162.47 | 58,488,223.36 | 58,488,223.36 | ||
南通冷能综合利用空分项目 | 43,843,158.49 | 43,843,158.49 | 12,159,272.78 | 12,159,272.78 | ||
湖北电子新材料项目 | 35,663,152.08 | 35,663,152.08 | 1,396,215.05 | 1,396,215.05 | ||
氢气产能提升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 30,704,907.51 | 30,704,907.51 | 679,071.59 | 679,071.59 | ||
西安欣芯现场制气项目 | 27,951,404.91 | 27,951,404.91 | 21,012,135.72 | 21,012,135.72 | ||
粤芯集成电路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 | 25,787,682.50 | 25,787,682.50 | 40,542,182.67 | 40,542,182.67 | ||
增芯科技现场制气项目 | 20,390,723.06 | 20,390,723.06 | 12,336,413.52 | 12,336,413.52 | ||
合肥长鑫二期电子大宗气站项目 | 44,574,380.75 | 44,574,380.75 | 28,266,505.45 | 28,266,505.45 | ||
长鑫集电SCO2系统供应项目 | 18,788,205.37 | 18,788,205.37 | ||||
合肥经开区电子特气项目 | 12,619,626.50 | 12,619,626.50 | ||||
合肥综保区电子级超高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 | 9,015,525.66 | 9,015,525.66 | ||||
北京长鑫集电二期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 | 4,845,809.54 | 4,845,809.54 | 78,538,077.82 | 78,538,077.82 |
湖州泰嘉现场制气项目 | 12,631,064.04 | 12,631,064.04 | 12,631,064.04 | 12,631,064.04 | ||
芯恩(青岛)二期电子超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F3阶段) | 108,153,909.85 | 108,153,909.85 | ||||
武汉稀有气体及电子气项目 | 58,334,814.59 | 58,334,814.59 | ||||
其他 | 59,647,169.53 | 59,647,169.53 | 77,771,687.20 | 77,771,687.20 | ||
合计 | 490,319,514.45 | 12,631,064.04 | 477,688,450.41 | 584,711,496.57 | 12,631,064.04 | 572,080,432.5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万元) | 期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余额 | 余额 | |||||||||||
氦气及氦基混合气智能化充装建设项目(存储系统) | 62,161.70 | 74,401,922.93 | 90,725,931.70 | 89,516,312.59 | 75,611,542.04 | 46% | 46% | 自筹、募投 | ||||
上海氦气及电子气项目 | 22,678.00 | 58,488,223.36 | 23,696,152.27 | 13,939,213.16 | 68,245,162.47 | 66% | 66% | 自筹 | ||||
南通冷能综合利用空分项目 | 32,915.63 | 12,159,272.78 | 31,683,885.71 | 43,843,158.49 | 13% | 13% | 自筹、募投 | |||||
粤芯集成电路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 | 14,938.01 | 40,542,182.67 | 32,856,726.21 | 47,611,226.38 | 25,787,682.50 | 55% | 55% | 自筹、募投 |
合肥长鑫二期电子大宗气站项目 | 44,074.28 | 28,266,505.45 | 24,333,480.23 | 8,025,604.93 | 44,574,380.75 | 68% | 68% | 自筹、募投 | ||||
北京长鑫集电二期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 | 62,968.88 | 78,538,077.82 | 226,166,729.87 | 299,858,998.15 | 4,845,809.54 | 51% | 51% | 自筹、募投 | ||||
芯恩(青岛)二期电子超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F3阶段) | 44,539.91 | 108,153,909.85 | 169,799,574.53 | 277,953,484.38 | 68% | 68% | 自筹、募投 | |||||
武汉楚兴现场制气项目 | 6,401.40 | 8,366,622.03 | 48,867,841.58 | 57,234,463.61 | 100% | 100% | 自筹 | |||||
武汉稀有气体及电子气项目 | 24,936.00 | 58,334,814.59 | 10,865,623.68 | 69,200,438.27 | 76% | 76% | 1,381,190.71 | 自筹、借款 | ||||
合计 | 315,613.81 | 467,251,531.48 | 658,995,945.78 | 863,339,741.47 | 262,907,735.79 | / | / | 1,381,190.71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534,135.40 | 26,534,135.40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98,017.84 | 3,198,017.84 |
(1)租入 | 3,198,017.84 | 3,198,017.8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9,732,153.24 | 29,732,153.2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869,674.97 | 2,869,674.9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56,743.60 | 2,356,743.60 |
(1)计提 | 2,356,743.60 | 2,356,743.6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226,418.57 | 5,226,418.5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505,734.67 | 24,505,734.67 |
2.期初账面价值 | 23,664,460.43 | 23,664,460.43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氦气合同权益 | 专利技术及软件著作权 | 计算机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4,203,328.92 | 145,000,000.00 | 86,490,255.20 | 3,752,781.14 | 479,446,365.2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088,490.67 | 68,592.27 | 20,157,082.94 | ||
(1)购置 | 20,088,490.67 | 68,592.27 | 20,157,082.94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64,291,819.59 | 145,000,000.00 | 86,490,255.20 | 3,821,373.41 | 499,603,448.2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8,910,720.70 | 37,124,714.30 | 26,721,923.07 | 2,368,233.74 | 85,125,591.8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14,585.75 | 6,408,432.84 | 4,504,179.33 | 393,958.80 | 14,921,156.71 |
(1)计提 | 3,614,585.75 | 6,408,432.84 | 4,504,179.33 | 393,958.80 | 14,921,156.7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2,525,306.45 | 43,533,147.14 | 31,226,102.40 | 2,762,192.54 | 100,046,748.5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1,766,513.14 | 101,466,852.86 | 55,264,152.80 | 1,059,180.87 | 399,556,699.68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5,292,608.22 | 107,875,285.70 | 59,768,332.13 | 1,384,547.40 | 394,320,773.4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非同一控制收购广州广钢 | 502,763,457.30 | 502,763,457.30 | ||||
非同一控制收购深圳广钢 | 49,152,545.50 | 49,152,545.50 | ||||
非同一控制收购新途流体 | 10,993,141.27 | 10,993,141.27 | ||||
合计 | 562,909,144.07 | 562,909,144.07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改造支出 | 5,131,041.88 | 1,127,248.62 | 2,414,558.89 | 3,843,731.61 | |
装修费用 | 3,815,793.74 | 878,452.40 | 1,008,221.53 | 3,686,024.61 | |
其他 | 3,838,369.63 | 2,388,180.67 | 814,400.46 | 5,412,149.84 | |
合计 | 12,785,205.25 | 4,393,881.69 | 4,237,180.88 | 12,941,906.06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6,715,276.41 | 2,830,881.21 | 13,572,514.87 | 2,043,211.78 |
信用减值准备 | 24,881,391.00 | 4,697,283.37 | 17,666,901.94 | 2,943,623.31 |
暂未发放的薪酬 | 3,397,012.32 | 582,331.85 | 2,844,212.32 | 444,131.85 |
可抵扣亏损 | 47,939,626.44 | 11,955,063.44 | 29,613,016.28 | 7,302,685.83 |
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 2,180,061.67 | 327,009.25 | 651,724.15 | 97,758.62 |
内部未实现损益 | 52,533,553.02 | 13,497,985.63 | 42,439,251.80 | 8,885,116.81 |
租赁负债 | 25,581,996.62 | 4,133,139.01 | 24,174,366.96 | 3,651,678.60 |
合计 | 173,228,917.48 | 38,023,693.76 | 130,961,988.32 | 25,368,206.8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87,665,167.52 | 30,652,796.21 | 192,730,747.46 | 31,478,018.70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481,210.00 | 222,181.50 | ||
固定资产税法与会计差异 | 109,269,595.16 | 17,726,369.37 | 20,915,577.01 | 3,137,336.55 |
使用权资产 | 24,505,734.67 | 4,045,191.02 | 23,664,460.43 | 3,582,593.15 |
合计 | 322,921,707.35 | 52,646,538.10 | 237,310,784.90 | 38,197,948.4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539,922.49 | 111,756.1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539,922.49 | 42,670.66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76,172,751.05 | 369,505,839.82 |
可抵扣亏损 | 125,295,680.64 | 133,540,493.52 |
合计 | 501,468,431.69 | 503,046,333.34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5 | |||
2026 | 497,793.66 | 2,701,736.20 | |
2027 | 2,714,683.82 | 8,632,745.67 | |
2028 | 3,576,218.60 | 6,064,654.24 | |
2029 | 7,761,920.55 | ||
5年以上 | 110,745,064.01 | 116,141,357.41 | |
合计 | 125,295,680.64 | 133,540,493.5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153,574,103.23 | 153,574,103.23 | 205,008,629.32 | 205,008,629.32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合同资产 | ||||||
合计 | 153,574,103.23 | 153,574,103.23 | 205,008,629.32 | 205,008,629.32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 | 25,507,890.00 | 25,507,890.00 | 其他 | 票据保证金 | ||||
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 | 1,135,011.25 | 1,135,011.25 | 其他 | 保函保证金 | 135,011.25 | 135,011.25 | 其他 | 保函保证金 |
货币资金-银行存款 | 2,000.00 | 2,000.00 | 其他 | 账户信息变更期间受限 | 2,000.00 | 2,000.00 | 其他 | 账户信息变更期间受限 |
应收票据 | 2,102,107.08 | 2,102,107.08 | 其他 | 未到期已背书票据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还原 | ||||
合计 | 28,747,008.33 | 28,747,008.33 | / | / | 137,011.25 | 137,011.25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94,920,051.34 | 17,473,732.00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3,888.89 | 14,133.08 |
合计 | 194,923,940.23 | 17,487,865.08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9,638,052.90 | |
信用证 | 26,877,825.23 | |
合计 | 69,638,052.90 | 26,877,825.2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120,407,670.34 | 91,539,397.74 |
工程设备款 | 403,404,443.08 | 241,396,604.05 |
费用 | 21,879,257.55 | 18,309,651.24 |
能源 | 39,261,644.26 | 19,083,846.91 |
合计 | 584,953,015.23 | 370,329,499.94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47,341,140.42 | 40,775,237.06 |
合计 | 47,341,140.42 | 40,775,237.0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1,736,753.66 | 126,713,437.79 | 132,092,280.26 | 36,357,911.1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84,890.38 | 18,515,481.97 | 18,459,883.19 | 340,489.16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42,021,644.04 | 145,228,919.76 | 150,552,163.45 | 36,698,400.35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0,025,457.78 | 103,877,692.54 | 109,357,276.31 | 34,545,874.01 |
二、职工福利费 | 5,280,296.83 | 5,280,296.83 | ||
三、社会保险费 | 196,166.83 | 6,039,298.93 | 6,012,654.36 | 222,811.4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87,558.86 | 5,593,405.80 | 5,567,666.28 | 213,298.38 |
工伤保险费 | 8,607.97 | 431,227.75 | 430,322.70 | 9,513.02 |
生育保险费 | 14,665.38 | 14,665.38 | ||
四、住房公积金 | 9,560,412.12 | 9,560,412.12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515,129.05 | 1,955,737.37 | 1,881,640.64 | 1,589,225.7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41,736,753.66 | 126,713,437.79 | 132,092,280.26 | 36,357,911.1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73,923.59 | 11,924,006.45 | 11,870,136.61 | 327,793.43 |
2、失业保险费 | 10,966.79 | 567,666.52 | 565,937.58 | 12,695.73 |
3、企业年金缴费 | 6,023,809.00 | 6,023,809.00 | ||
合计 | 284,890.38 | 18,515,481.97 | 18,459,883.19 | 340,489.1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24,280,548.58 | 31,277,586.88 |
增值税 | 2,715,449.62 | 2,092,352.5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94,194.87 | 263,271.67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 209,989.53 | 188,051.16 |
房产税 | 309,034.01 | 34,514.91 |
土地使用税 | 276,832.54 | 169,210.08 |
个人所得税 | 562,296.95 | 811,063.30 |
其他税费 | 410,390.99 | 499,943.49 |
合计 | 29,058,737.09 | 35,335,994.04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4,417,983.35 | 32,235,506.56 |
合计 | 24,417,983.35 | 32,235,506.56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2,631,029.18 | 14,832,155.85 |
费用暂估 | 9,462,850.99 | 16,146,893.88 |
其他 | 2,324,103.18 | 1,256,456.83 |
合计 | 24,417,983.35 | 32,235,506.56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97,517,236.96 | 165,353,840.16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675,170.55 | 2,959,744.57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利息 | 580,879.53 | 617,293.39 |
合计 | 201,773,287.04 | 168,930,878.12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票据 | 2,102,107.08 | 2,472,490.60 |
待转销项税 | 8,129,430.29 | 8,753,999.01 |
合计 | 10,231,537.37 | 11,226,489.6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711,540,757.03 | 757,447,870.61 |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 580,879.53 | 617,293.39 |
小计 | 712,121,636.56 | 758,065,164.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97,517,236.96 | 165,353,840.16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利息 | 580,879.53 | 617,293.39 |
合计 | 514,023,520.07 | 592,094,030.45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30,664,267.78 | 29,502,670.16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4,805,645.76 | 5,163,567.99 |
小计 | 25,858,622.02 | 24,339,102.17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675,170.55 | 2,959,744.57 |
合计 | 22,183,451.47 | 21,379,357.60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90,352,699.81 | 1,612,000.00 | 1,368,214.13 | 90,596,485.68 | 收到政府补助 |
合计 | 90,352,699.81 | 1,612,000.00 | 1,368,214.13 | 90,596,485.6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319,398,521.00 | 1,319,398,521.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477,598,207.97 | 3,477,598,207.97 | ||
其他资本公积 | 2,370,829.81 | 2,370,829.81 | ||
合计 | 3,479,969,037.78 | 3,479,969,037.7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9,363,373.40 | 12,595,024.85 | 8,611,519.14 | 33,346,879.11 |
合计 | 29,363,373.40 | 12,595,024.85 | 8,611,519.14 | 33,346,879.1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1,483,192.75 | 41,483,192.75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41,483,192.75 | 41,483,192.7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60,107,616.73 | 547,630,932.6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60,107,616.73 | 547,630,932.6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5,775,019.45 | 319,597,973.8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7,121,289.81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00,274,287.6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95,608,348.58 | 860,107,616.7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27,750,485.01 | 655,832,041.57 | 847,667,122.28 | 514,860,655.92 |
其他业务 | 45,092,017.66 | 24,622,147.80 | 48,165,162.35 | 30,850,155.09 |
合计 | 972,842,502.67 | 680,454,189.37 | 895,832,284.63 | 545,710,811.00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2024年上半年 | 2023年上半年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商品类型 | ||||
电子大宗气体 | 705,195,734.93 | 472,643,209.38 | 587,980,574.09 | 333,191,866.66 |
通用工业气体 | 222,554,750.08 | 183,188,832.19 | 259,686,548.19 | 181,668,789.26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南地区 | 376,614,098.52 | 253,046,140.75 | 378,919,659.33 | 239,993,002.81 |
华东地区 | 327,485,980.74 | 251,153,779.24 | 351,845,426.29 | 195,046,743.76 |
华中地区 | 78,784,290.60 | 58,645,899.32 | 57,895,477.59 | 43,272,674.84 |
华北地区 | 128,935,572.03 | 79,473,812.74 | 33,260,714.98 | 23,107,881.86 |
其他 | 15,930,543.13 | 13,512,409.52 | 25,745,844.09 | 13,440,352.65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现场制气 | 518,914,481.34 | 319,901,115.00 | 364,137,376.26 | 208,007,493.81 |
零售模式 | 408,836,003.67 | 335,930,926.56 | 483,529,746.02 | 306,853,162.11 |
合计 | 927,750,485.01 | 655,832,041.57 | 847,667,122.28 | 514,860,655.9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01,080.38 | 1,206,197.40 |
教育费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 928,564.66 | 862,377.50 |
印花税 | 843,886.88 | 712,827.68 |
房产税 | 1,011,677.63 | 334,096.07 |
土地使用税 | 506,350.97 | 465,187.72 |
其他税费 | 92,004.41 | 97,755.07 |
合计 | 4,683,564.93 | 3,678,441.44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596,257.53 | 15,166,448.48 |
办公费 | 1,870,810.98 | 1,258,300.20 |
折旧及摊销 | 301,506.81 | 397,862.12 |
差旅费 | 960,860.98 | 835,752.72 |
业务招待费 | 448,371.31 | 341,549.97 |
其他 | 1,845,730.41 | 1,086,392.78 |
合计 | 20,023,538.02 | 19,086,306.27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8,786,115.15 | 36,420,438.76 |
中介服务费 | 8,329,958.39 | 10,388,778.80 |
折旧及摊销 | 12,732,242.11 | 8,661,395.56 |
办公费 | 9,109,748.24 | 6,806,284.61 |
其他 | 4,108,220.01 | 3,279,001.62 |
合计 | 73,066,283.90 | 65,555,899.35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6,673,024.28 | 25,071,628.99 |
材料费 | 2,984,744.50 | 3,341,316.60 |
水电费 | 16,263,643.02 | 16,062,934.81 |
折旧及摊销 | 3,393,941.27 | 3,736,404.04 |
其他 | 1,419,215.76 | 1,207,968.61 |
合计 | 50,734,568.83 | 49,420,253.05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2,302,853.07 | 15,759,411.84 |
减:利息收入 | 24,463,137.75 | 421,252.54 |
利息净支出 | -12,160,284.68 | 15,338,159.30 |
汇兑净损失 | 2,347,889.65 | 1,469,342.75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282,549.62 | 161,605.97 |
合计 | -9,529,845.41 | 16,969,108.02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3,192,414.13 | 2,880,450.10 |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368,214.13 | 27,931.04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1,824,200.00 | 2,852,519.06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1,254,202.94 | 1,707,572.77 |
合计 | 4,446,617.07 | 4,588,022.87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贴现息 | -10,280.3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35,238.90 | |
远期外汇合约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146,521.42 | |
合计 | 271,480.01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81,210.00 | |
其中:结构性存款公允价值变动 | 1,481,21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1,481,210.00 |
其他说明:
无
7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2,377,036.14 | -2,397,828.41 |
合计 | 2,377,036.14 | -2,397,828.4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72、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766,089.00 | -3,974,168.9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55,287.74 | -471,926.81 |
合计 | -5,921,376.74 | -4,446,095.79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211,720.91 | -375,124.42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3,211,720.91 | -375,124.42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赔偿款及违约金 | 204,622.10 | 381,223.37 | 204,622.10 |
其他 | 2,316.18 | 8,953.97 | 2,316.18 |
合计 | 206,938.28 | 390,177.34 | 206,938.2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赔偿款及违约金 | 209,369.00 | 39,740.00 | 209,369.00 |
滞纳金 | 61,501.76 | 8,587.31 | 61,501.76 |
行政罚款 | 15,000.00 | 15,000.00 | |
其他 | 423,014.70 | 423,014.70 | |
合计 | 708,885.46 | 48,327.31 | 708,885.46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4,304,290.23 | 56,583,008.2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793,102.74 | -21,454,176.72 |
合计 | 16,097,392.97 | 35,128,831.5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52,080,021.4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2,812,003.2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267,123.42 |
适用税率变动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121,033.4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45,344.0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561,714.61 |
年度内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617,381.67 |
预计暂时性差异转回年度的适用税率不同于本年度适用税率的影响 | -613,006.51 |
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加计扣除影响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影响 | -6,190,771.68 |
所得税费用 | 16,097,392.9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助 | 3,436,200.00 | 2,970,001.39 |
利息收入 | 4,552,610.86 | 421,252.54 |
往来款及其他 | 522,912.94 | 2,814,784.45 |
合计 | 8,511,723.80 | 6,206,038.3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期间费用 | 36,586,983.87 | 41,370,209.05 |
往来款及其他 | 13,283,813.74 | 14,354,051.19 |
合计 | 49,870,797.61 | 55,724,260.2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定期存款本金 | 1,670,000,000.00 | |
合计 | 1,670,00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本金 | 1,500,000,000.00 | |
合计 | 1,500,0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远期外汇合约收益 | 146,521.4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红 | ||
合计 | 146,521.42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款 | 1,915,329.30 | 2,334,624.30 |
合计 | 1,915,329.30 | 2,334,624.3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7,487,865.08 | 194,920,051.34 | 198,521.43 | 17,682,497.62 | 194,923,940.23 | |
长期借款(含 | 758,065,164.00 | 11,421,865.99 | 57,365,393.43 | 712,121,636.56 |
一年内到期部分)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 24,339,102.17 | 3,434,849.15 | 1,915,329.30 | 25,858,622.02 | ||
合计 | 799,892,131.25 | 194,920,051.34 | 15,055,236.57 | 76,963,220.35 | 932,904,198.81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35,982,628.44 | 158,264,938.2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211,720.91 | 375,124.42 |
信用减值损失 | 5,921,376.74 | 4,446,095.7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09,590,668.59 | 72,106,739.2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356,743.60 | 1,450,179.16 |
无形资产摊销 | 14,921,156.71 | 13,185,144.7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237,180.88 | 8,326,131.4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77,036.14 | 2,397,828.4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81,210.00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699,079.66 | 15,715,605.5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1,480.0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655,486.96 | -19,333,657.5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448,589.70 | -2,120,519.2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7,992,300.26 | -36,380,916.9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6,260,516.33 | -89,397,781.6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76,038,248.41 | 87,843,885.05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9,242,684.63 | 216,607,316.7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99,819,594.64 | 117,819,261.6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88,341,425.46 | 79,200,284.0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88,521,830.82 | 38,618,977.6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99,819,594.64 | 788,341,425.46 |
其中:库存现金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99,819,594.64 | 788,341,425.4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9,819,594.64 | 788,341,425.4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其他货币资金 | 26,642,901.25 | 135,011.25 | 保函保证金、票据保证金 |
银行存款 | 2,000.00 | 2,000.00 | 账户信息变更期间受限 |
合计 | 26,644,901.25 | 137,011.2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
余额 |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1,938,138.10 | 7.1268 | 13,812,722.61 |
欧元 | 15.21 | 7.6617 | 116.53 |
港币 | 1,605.00 | 0.9127 | 1,464.85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27,442.15 | 7.1268 | 195,574.71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5,516,683.24 | 7.1268 | 39,316,298.11 |
日圆 | 445,138,314.41 | 0.0447 | 19,914,597.91 |
港币 | 320,780.01 | 0.9127 | 292,769.50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有关租赁费用1,717,873.55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915,329.30元。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6,673,024.28 | 25,071,628.99 |
材料费 | 2,984,744.50 | 3,341,316.60 |
水电费 | 16,263,643.02 | 16,062,934.81 |
折旧及摊销 | 3,393,941.27 | 3,736,404.04 |
其他 | 1,419,215.76 | 1,207,968.61 |
合计 | 50,734,568.83 | 49,420,253.05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50,734,568.83 | 49,420,253.05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情况如下: | ||||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报告期间 |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1 | 赤峰广钢气体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赤峰广钢电材 | 2024年度 | 设立 |
2 | 广钢气体半导体材料(安徽)有限公司 | 安徽广钢半导体 | 2024年度 | 设立 |
3 | 广钢气体电子材料(武汉)有限公司 | 武汉广钢电材 | 2024年度 | 设立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广州广钢 | 广东广州 | 21,400.00 | 广东广州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长沙广钢 | 湖南长沙 | 5,600.00 | 湖南长沙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武汉广钢 | 湖北武汉 | 10,000.00 | 湖北武汉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南通广钢 | 江苏南通 | 20,000.00 | 江苏南通 | 销售 | 10.00 | 90.00 | 购买 |
上海广钢 | 上海 | 10,000.00 | 上海 | 销售 | 100.00 | 购买 | |
湖北广钢电材 | 湖北潜江 | 6,664.00 | 湖北潜江 | 生产、销售 | 75.00 | 设立 | |
芜湖广钢 | 安徽芜湖 | 9,529.57 | 安徽芜湖 | 生产、销售 | 60.10 | 39.90 | 购买 |
稀有气体 | 广东广州 | 2,000.00 | 广东广州 | 销售 | 100.00 | 购买 | |
珠江气体 | 广东广州 | 9,964.83 | 广东广州 | 生产、销售 | 100.00 | 购买 | |
深圳广钢 | 广东深圳 | 21,000.00 | 广东深圳 | 生产、销售 | 100.00 | 购买 | |
滁州广钢 | 安徽滁州 | 4,000.00 | 安徽滁州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赤峰广钢 | 内蒙古赤峰 | 7,500.00 | 内蒙古赤峰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广州广钢电材 | 广东广州 | 7,000.00 | 广东广州 | 销售、服务 | 100.00 | 设立 | |
安徽广钢电材 | 安徽合肥 | 16,000.00 | 安徽合肥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合肥广钢 | 安徽合肥 | 8,000.00 | 安徽合肥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上海广钢精密 | 上海 | 20,000.00 | 上海 | 技术服务、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北京广钢 | 北京 | 15,000.00 | 北京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青岛广钢 | 山东青岛 | 1,000.00 | 山东青岛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香港广钢 | 香港 | 3,000万美元 | 香港 | 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广钢物流 | 广东广州 | 1,000.00 | 广东广州 | 运输 | 100.00 | 设立 |
杭州广钢 | 浙江杭州 | 1,000.00 | 浙江杭州 | 技术服务、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四川新途流体 | 四川成都 | 100.00 | 四川成都 | 生产、销售 | 51.00 | 购买 | |
四川新途众达 | 四川成都 | 1,000.00 | 四川成都 | 工程服务 | 注 | 购买 | |
河南广钢 | 河南驻马店 | 18,562.00 | 河南驻马店 | 生产、销售 | 90.00 | 设立 | |
粤港气体 | 广东广州 | 668.00 | 广东广州 | 销售 | 100.00 | 购买 | |
湖州广钢 | 浙江湖州 | 4,000.00 | 浙江湖州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海宁广钢 | 浙江海宁 | 6,500.00 | 浙江海宁 | 销售 | 3.08 | 96.92 | 设立 |
赤峰广钢电材 | 内蒙古赤峰 | 3,000.00 | 内蒙古赤峰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安徽广钢半导体 | 安徽合肥 | 2,000.00 | 安徽合肥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武汉广钢电材 | 湖北武汉 | 1,000.00 | 湖北武汉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注:通过51%控股的子公司新途流体持股75%纳入合并范围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90,352,699.81 | 1,612,000.00 | 1,368,214.13 | 90,596,485.68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90,352,699.81 | 1,612,000.00 | 1,368,214.13 | 90,596,485.68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1,824,200.00 | 2,852,519.06 |
其他 | 808,515.00 | |
合计 | 2,632,715.00 | 2,852,519.06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定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长期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本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总额的44.32%(比较期:35.05%);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42.11%(比较期:37.58%)。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项目名称 | 2024年6月30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194,923,940.23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9,638,052.90 | |||
应付账款 | 584,953,015.23 | |||
其他应付款 | 24,417,983.3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1,773,287.04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231,537.37 | |||
长期借款 | 243,130,543.84 | 154,216,746.06 | 116,676,230.17 | |
租赁负债 | 2,926,541.39 | 1,826,619.21 | 17,430,290.87 | |
合计 | 1,085,937,816.12 | 246,057,085.23 | 156,043,365.27 | 134,106,521.04 |
3.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以美元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付账款有关,除本公司产品出口销售、采购部分进口商品使用美元计价结算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①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的主要外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
风险敞口金额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项 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4年6月30日 |
外币余额 | 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1,938,138.10 | 13,812,722.61 |
欧元 | 15.21 | 116.53 |
港币 | 1,605.00 | 1,464.85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27,442.15 | 195,574.71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5,516,683.24 | 39,316,298.11 |
日圆 | 445,138,314.41 | 19,914,597.91 |
港币 | 320,780.01 | 292,769.50 |
本公司持续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为此,本公司可能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的方式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
② 敏感性分析
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在其他风险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外币升值或贬值10%,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利润总额将减少或增加455.14万元。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本公司期末借款均为固定利率,无利率风险影响。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15,567,126.31 | 终止确认 | |
背书 | 应收票据中已背书未到期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银行承兑汇票 | 2,102,107.08 | 不终止确认 | |
合计 | / | 17,669,233.39 | / | /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 | 15,567,126.31 | |
合计 | / | 15,567,126.31 | / |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01,481,210.00 | 1,401,481,21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401,481,210.00 | 1,401,481,210.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结构性存款 | 1,401,481,210.00 | 1,401,481,210.00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6,593,667.00 | 16,593,667.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238,775.00 | 238,775.00 | ||
(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4,850,000.00 | 14,850,0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401,719,985.00 | 31,443,667.00 | 1,433,163,652.00 | |
(八)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属于第二层级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融资,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估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属于第三层级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主要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因被投资单位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租赁负债等。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 | 商务服务业 | 626,811.77659 | 20.66 | 47.60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工控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0.66%的股份,通过控制广州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工控新兴投资间接持有公司20.26%的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0.92 %的股份,工控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工控集团与大气天成投资、大气天成壹号以及大气天成贰号持有公司表决权6.68%的股东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广州市国资委。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广州电缆厂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州工控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州广钢新城医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州化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州双一乳胶制品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州威谷置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州欣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州应急管理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州工控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州广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州化工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东粤统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州越鑫机电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州广缆义明电气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州广钢金业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州增芯科技有限公司 | 董监高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东越海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 董监高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州工控万宝压缩机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州铜材厂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湖南越摩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 | 董监高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西梧州日成林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山市广重铸轧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州市广智机电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州万宝集团压缩机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州金邦液态模锻技术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万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广州电缆厂有限公司 | 购买材料 | 1,962,891.66 | 32,164.60 | ||
广州工控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 购买用品 | 476,428.26 | 510,643.42 | ||
广州广钢新城医院有限公司 | 医疗服务 | 294,730.00 | 265,160.00 | ||
广州化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系统服务 | 7,547.17 | 9,600.00 | ||
广州双一乳胶制品有限公司 | 购买用品 | 6,867.26 | |||
广州威谷置业有限公司 | 租赁配套服务费 | 4,750.48 | |||
广州欣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物业费 | 102,118.76 | 162,594.45 |
广州应急管理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培训服务 | 23,396.23 | |||
广州工控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37,454.87 | 44,529.49 | ||
广州广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设备 | 2,857,692.03 | 654,867.26 | ||
广州化工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设计服务 | 620,000.00 | 16,981.13 | ||
广东粤统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 | 48,377.17 | 15,700.00 | ||
广州越鑫机电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 | 设备 | 427,000.00 | |||
广州广缆义明电气有限公司 | 购买设备 | 2,048,672.54 | |||
广州广钢金业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733.94 | |||
合计 | 8,456,646.40 | 55,000,000.00 | 否 | 2,174,254.3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州增芯科技有限公司 | 产成品、服务费 | 4,339,920.45 | |
广州广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产成品、租金 | 1,540,974.77 | 1,416,239.75 |
广东越海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 产成品、租金 | 1,428,163.13 | 352,478.81 |
广州工控万宝压缩机有限公司 | 产成品、租金 | 838,151.17 | 305,204.24 |
广州铜材厂有限公司 | 产成品、租金 | 725,905.70 | 735,724.96 |
湖南越摩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 | 产成品、租金 | 624,196.30 | 568,788.07 |
广西梧州日成林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产成品 | 493,773.45 | |
中山市广重铸轧钢有限公司 | 产成品、租金 | 382,083.60 | 131,393.26 |
广州广钢新城医院有限公司 | 产成品 | 228,408.87 | 192,414.81 |
广州市广智机电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 产成品、租金 | 89,061.07 | 126,125.15 |
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 | 产成品 | 70,321.00 | |
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产成品、租金 | 44,129.48 |
广州万宝集团压缩机有限公司 | 产成品 | 29,456.04 | 664,959.00 |
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产成品 | 26,376.98 | 17,569.91 |
广州电缆厂有限公司 | 产成品、租金 | 21,180.15 | 8,514.17 |
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 | 产成品、租金 | 17,853.35 | |
广州金邦液态模锻技术有限公司 | 产成品 | 7,519.70 | 9,103.56 |
广州广缆义明电气有限公司 | 产成品、租金 | 2,151.29 |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产成品 | 81,973.37 | |
万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产成品 | 607,391.17 | |
合计 | 10,909,626.49 | 5,217,880.23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广州工控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办公室租金 | 838,805.04 | 753,525.94 | 719,057.22 | 6,031.65 | 392,163.78 | 1,200.89 | ||||
广州威谷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室租金 | 7,046.52 | 53,782.16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355,446.68 | 6,870,067.23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广州增芯科技有限公司 | 2,913,383.34 | 145,669.17 | ||
应收账款 | 广州广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1,301,408.12 | 65,070.41 | 1,523,843.76 | 76,192.19 |
应收账款 | 广东越海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 301,111.95 | 15,055.60 | 459,052.46 | 22,952.62 |
应收账款 | 广州工控万宝压缩机有限公司 | 295,431.84 | 14,771.59 | 239,853.37 | 11,992.67 |
应收账款 | 广州铜材厂有限公司 | 289,275.27 | 14,463.76 | 331,536.11 | 16,576.81 |
应收账款 | 中山市广重铸轧钢有限公司 | 226,458.80 | 11,322.94 | 177,554.40 | 8,877.72 |
应收账款 | 广西梧州日成林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218,764.06 | 10,938.20 | ||
应收账款 | 湖南越摩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 | 167,739.30 | 8,386.97 | 835,650.94 | 41,782.55 |
应收账款 | 广州广钢新城医院有限公司 | 94,074.76 | 4,703.74 | 43,227.78 | 2,161.39 |
应收账款 | 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49,866.32 | 2,493.32 | ||
应收账款 | 广州电缆厂有限公司 | 22,634.51 | 1,131.73 | 27,729.00 | 1,386.45 |
应收账款 | 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 | 19,378.37 | 968.92 | 13,875.22 | 693.76 |
应收账款 | 广州万宝集团压缩机有限公司 | 17,750.04 | 887.50 | 86,425.13 | 4,321.26 |
应收账款 | 广州市广智机电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 13,762.00 | 688.10 | 30,868.59 | 1,543.43 |
应收账款 | 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 | 11,134.29 | 556.71 | ||
应收账款 | 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 6,952.00 | 347.60 | 7,422.00 | 371.10 |
应收账款 | 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 | 5,175.00 | 258.75 | 5,175.00 | 258.75 |
应收账款 | 广州金邦液态模锻技术有限公司 | 4,242.00 | 212.10 | 4,404.00 | 220.20 |
应收账款 | 广州广缆义明电气有限公司 | 1,672.00 | 83.60 | 1,160.00 | 58.00 |
应收账款 | 广东鸿邦金属铝业有限公司 | 1,406,429.10 | 70,321.46 | ||
小计 | 5,960,213.97 | 298,010.71 | 5,194,206.86 | 259,710.36 | |
其他应收款 | 广州工控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56,588.00 | 12,829.40 | 256,588.00 | 12,829.40 |
其他应收款 | 广州威谷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 | 11,200.00 | 560.00 | ||
小计 | 256,588.00 | 12,829.40 | 267,788.00 | 13,389.4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同负债 | 广州增芯科技有限公司 | 13,568,576.64 | 15,332,491.59 |
小计 | 13,568,576.64 | 15,332,491.59 | |
其他应付款 |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39,953.96 | 148,221.36 |
其他应付款 | 广州金邦液态模锻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 | 2,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广州威谷置业有限公司 | 2,836.19 | 2,836.19 |
其他应付款 | 广州工控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 374.89 | 374.89 |
其他应付款 | 广州化工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 | |
小计 | 145,165.04 | 163,432.44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55,414,737.88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00,274,287.60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16,447,695.28 | 117,252,287.91 |
1年以内小计 | 116,447,695.28 | 117,252,287.91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16,447,695.28 | 117,252,287.9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6,447,695.28 | 100.00 | 116,447,695.28 | 117,252,287.91 | 100.00 | 117,252,287.91 | ||||
其中: | ||||||||||
1.应收客户款项 |
2.应收关联方款项 | 116,447,695.28 | 100.00 | 116,447,695.28 | 117,252,287.91 | 100.00 | 117,252,287.91 | ||||
合计 | 116,447,695.28 | / | / | 116,447,695.28 | 117,252,287.91 | / | / | 117,252,287.9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1,218,520.33 | 31,218,520.33 | 25.73 | ||
第二名 | 19,365,406.74 | 19,365,406.74 | 15.96 | ||
第三名 | 11,900,811.55 | 11,900,811.55 | 9.81 | ||
第四名 | 8,801,126.69 | 8,801,126.69 | 7.25 | ||
第五名 | 6,109,997.25 | 6,109,997.25 | 5.04 | ||
合计 | 77,395,862.56 | 77,395,862.56 | 63.80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45,383,799.73 | 45,383,799.73 |
其他应收款 | 1,839,730,062.41 | 1,381,978,686.48 |
合计 | 2,085,113,862.14 | 1,427,362,486.2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子公司股利 | 245,000,000.00 | 45,000,000.00 |
安徽万瑞冷电科技有限公司 | 383,799.73 | 383,799.73 |
合计 | 245,383,799.73 | 45,383,799.73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711,956,547.93 | 1,356,499,485.90 |
1年以内小计 | 1,711,956,547.93 | 1,356,499,485.90 |
1至2年 | 127,891,557.41 | 19,978,048.22 |
2至3年 | 10,500.00 | 5,639,195.29 |
3至4年 | 58,675.86 | 58,675.86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839,917,281.20 | 1,382,175,405.2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836,172,905.34 | 1,378,241,029.41 |
保证金、押金 | 3,722,975.86 | 3,922,975.86 |
其他 | 21,400.00 | 11,400.00 |
合计 | 1,839,917,281.20 | 1,382,175,405.2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96,718.79 | 196,718.79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196,718.79 | 196,718.79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9,500.00 | -9,500.0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187,218.79 | 187,218.7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其他款项 | 196,718.79 | -9,500.00 | 187,218.79 | |||
合计 | 196,718.79 | -9,500.00 | 187,218.7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广钢气体(北京)有限公司 | 233,167,261.45 | 12.67% | 往来款 | 2年以内 | |
广钢气体工程(杭州)有限公司 | 227,391,788.09 | 12.36% | 往来款 | 2年以内 | |
广钢气体(青岛)有限公司 | 190,517,260.90 | 10.35% | 往来款 | 2年以内 | |
合肥广钢气体有限公司 | 179,719,080.02 | 9.77%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广钢气体(广州)有限公司 | 170,958,597.40 | 9.29%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合计 | 1,001,753,987.86 | 54.44% | / | /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的金额 | 1,005,885,098.85 |
情况说明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295,280,361.05 | 105,479,177.75 | 2,189,801,183.30 | 2,233,860,361.05 | 105,479,177.75 | 2,128,381,183.30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2,295,280,361.05 | 105,479,177.75 | 2,189,801,183.30 | 2,233,860,361.05 | 105,479,177.75 | 2,128,381,183.3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粤港气体 | 12,754,859.94 | 12,754,859.94 | ||||
珠江气体 | 83,646,266.97 | 83,646,266.97 | ||||
广州广钢 | 666,187,724.86 | 666,187,724.86 | ||||
深圳广钢 | 271,715,708.25 | 271,715,708.25 | ||||
稀有气体 | 20,217,542.06 | 20,217,542.06 | ||||
河南广钢 | 167,058,000.00 | 167,058,000.00 | 105,479,177.75 | |||
滁州广钢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长沙广钢 | 56,000,000.00 | 56,000,000.00 | ||||
赤峰广钢 | 75,000,000.00 | 75,000,000.00 | ||||
香港广钢 | 271,882,981.67 | 271,882,981.67 |
武汉广钢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芜湖广钢 | 16,849,405.00 | 16,849,405.00 | ||||
合肥广钢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
杭州广钢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湖州广钢 | 700,000.00 | 700,000.00 | ||||
南通广钢 | 5,070,000.00 | 14,930,000.00 | 20,000,000.00 | |||
上海广钢精密 | 20,502,000.00 | 20,502,000.00 | ||||
上海广钢 | 57,093,872.30 | 57,093,872.30 | ||||
海宁广钢 | 502,000.00 | 502,000.00 | ||||
四川新途流体 | 19,890,000.00 | 19,890,000.00 | ||||
广州广钢电材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
安徽广钢 | 113,510,000.00 | 113,510,000.00 | ||||
北京广钢 | 15,300,000.00 | 15,300,000.00 | ||||
湖北广钢电材 | 49,980,000.00 | 49,980,000.00 | ||||
青岛广钢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安徽广钢半导体 | 46,490,000.00 | 46,490,000.00 | ||||
合计 | 2,233,860,361.05 | 61,420,000.00 | 2,295,280,361.05 | 105,479,177.75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4,115,344.63 | 55,075,396.29 | 37,158,257.42 | 6,833,915.36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64,115,344.63 | 55,075,396.29 | 37,158,257.42 | 6,833,915.36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00,000,000.00 | 60,0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应收款项融资终止确认取得投资收益 | -303,018.97 | 135,238.90 |
合计 | 199,696,981.03 | 60,135,238.90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377,036.1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25,215.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481,21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01,947.1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28,027.3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4,819.13 | |
合计 | 4,768,667.4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5 | 0.10 | 0.1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27 | 0.10 | 0.1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邓韬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7月3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