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68 证券简称:王力安防 公告编号:2024-041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激励对象人数:由341人调整为287人
? 首次授予总量:由1,931万股调整1,756万股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力安防”或“公司”) 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4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7月5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王力安防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36)。
4、2024年7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7月12日,公司披露了《王力安防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4年7月30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28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75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6元/股。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原因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离职,5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
(二)调整内容
经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41名变更为287名,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31万股变更为1,756万股,预留部分不做调整。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应敏 | 董事 | 10.00 | 0.57% | 0.02% |
胡迎江 | 董事 | 8.00 | 0.46% | 0.02% |
王顺达 | 副总经理 | 20.00 | 1.14% | 0.05% |
王李霞 | 副总经理 | 20.00 | 1.14% | 0.05% |
李琼杏 | 副总经理 | 20.00 | 1.14% | 0.05% |
支崇铮 | 副总经理 | 14.00 | 0.80% | 0.03% |
陈俐 | 财务总监 | 14.00 | 0.80% | 0.03%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共280人) | 1,650 | 93.96% | 3.75% | |
首次授予合计 | 1,756 | 100.00% | 3.99%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的调整。
五、律师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王力安防本次授予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首次授予日的确定、首次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调整和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王力安防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王力安防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王力安防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截至报告出具日,王力安防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后续相应的手续。
特此公告。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 备查文件
1、王力安防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王力安防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