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4-029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于2024年7月19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7月30日在淮南市采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根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对其金融业务、内部控制、经营资质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4年半年度中煤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王志根、郭占峰、吴凤东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工资总额清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及劳动生产率同比情况,同意公司2023年度工资总额清算报告。
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进行修订。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中煤新集〔2022〕236号)同步废止。
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郭占峰回避表决,其他7名董事表决。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中煤新集〔2022〕235号)同步废止。
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郭占峰回避表决,其他7名董事表决。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基于超额利润的专项薪酬激励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操作指引》等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规定,公司作为“双百行动”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实行基于超额利润的专项薪酬激励机制,同意制定《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基于超额利润的专项薪酬激励方案》。
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