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镇洋发展:关于拟投资建设年处理10万吨再生盐制烧碱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31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4-053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建设年处理10万吨再生盐制烧碱项目的

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年处理10万吨再生盐制烧碱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93,891万元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相关风险提示:本项目当前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在项目规划及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审批风险等,公司将密切关注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后续将严格按照规定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交投集团”)通知,经省交投集团研究决定,拟由公司投资建设年处理10万吨再生盐制烧碱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投资概况

(一)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践行循环、绿色的产业发展战略,积极响应政府倡导的“无废城市”建设,落实工业固废高值化利用,提升宁波及周边地区固废资源化利用能力,公司拟投资建设年处理10万吨再生盐制烧碱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93,891万元。

(二)本项目当前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后续将严格按照规定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项目名称:年处理10万吨再生盐制烧碱项目

(二)投资主体: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址:本项目在公司现有厂址内进行建设,无需新征用地

(四)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在现有氯碱装置年产35万吨产能的基础上,利用已建氯碱装置相关设施和公用工程,建设再生盐精制、一次/二次盐水精制、电解单元、氢气/氯气处理等工序,可实现年处理10万吨再生盐制20万吨烧碱生产能力。项目建设周期为15个月。

(五)项目必要性:本项目契合政府倡导的循环、绿色的产业发展战略。项目以再生盐为主要原料之一,生产的烧碱、氯气和氢气产品大部分可由公司自身、石化园区及周边企业消纳,项目实施后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氯碱生产规模,降低氯碱单位产品制造费用,提高产品边际效益。

(六)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项目总投资 93,891万元。项目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1.79%。该投资估算仅为公司内部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估算,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七)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自有资金约占45%,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八)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当前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后续将严格按照规定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

二、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投资建设年处理10万吨再生盐制烧碱项目符合国家绿色发展、集聚发展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契合宁波市“打造万亿级绿色石化产业集群”“无废城市”建设,是公司筑强“氯碱+石化”产业链的重要举措。项目无需新征建设用地,技术成熟可靠,原料来源广泛,建成投产后可有力促进区域循环、绿色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烧碱产品边际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影响力和竞争力,同时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将对公司做强做优做大氯碱产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三、投资项目风险分析

(一)本项目的预计投资金额、建设周期与投资收益系公司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及相关数据进行的测算,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项目实施受到行业政策、市场竞争、价格波动、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具体情况以后续实施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自筹资金取得受经营情况、信贷政策利率水平、融资渠道等因素影响,相关资金筹措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三)本项目已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编制完成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安全

评价报告。目前尚有部分审批手续未取得,需要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批复,项目能否实施以及建设进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投资的后续进展,积极防控和应对本次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